工商税务
六月企业社会保险费缓缴政策来了
近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扩大阶段性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办法的通告,扩大阶段性缓缴企业职工三项社会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
一、实施范围
产业链供应链受疫情影响较大的17个行业
以上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和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参保单位),可以申请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应缴纳部分;对职工个人应缴纳部分,参保单位应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每月按时足额缴纳。
二、缓缴期限
缓缴期限至2022年年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三、参保单位申请缓缴时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2021年度在京正常缴纳三项社会保险费。
(二)申请缓缴月之前1个自然月处于亏损状态,或之前3个自然月累计亏损。
(三)提出缓缴申请的当月,参保单位不在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内。
(四)参保单位必须承诺缓缴期满及时缴费。
2022年在北京市新开户的参保单位申请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须符合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条件。
四、办理流程
(一)符合中小微企业缓缴条件的参保单位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beijing.gov.cn/),在“2022年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模块中选择“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参照执行单位)”。
受疫情影响较大的17个行业中的大型企业向所属社会保险经(代)办机构线上提交缓缴申请。
(二)参保单位应恪守诚信,在提交缓缴申请时,须阅读承诺书和缓缴协议,确认并同意后即申请成功。
(三)参保单位须留存亏损月份的相关财务报表以备查,如核查不符合条件,将取消缓缴资格,未按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五、申请时间
注意啊!缓缴申请只需办理一次,无需每月申请。6月13日至6月25日可申请从6月起享受缓缴政策;7月至12月缓缴申请时间为当月1日至15日,申请当月起可享受缓缴政策。
六、费款补缴
参保单位申请缓缴的三项社会保险费最迟应于2023年2月23日前缴清,免收滞纳金。逾期未缴的,从2023年3月1日起,对已缓缴的三项社会保险费按规定加收滞纳金,参保职工社会保险个人权益如实记录。
通过对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讲解,您是否对此有所了解,想要办理其他企业资质政策的,可以扫描下方二维码,或者拨打知企电话:400885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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