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技术工艺方法具备创新性,主要技术指标达到国内领先或先进水平,主要污染物去除达到或优于国家相关标准,运行成本低于国内同行业或领域平均水平,具有良好发展前景和示范推广意义,已被工程应用的或已通过工业化中试。(一)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实用技术申报表(附件1);(二)典型工程案例或已通过的工业化中试介绍(附件2);(四)有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出具的工程竣工及运行期间的监测报告;(五)工程验收报告;申报前一个月的工程运行记录(连续一周);(七)工程布局示意图和反映工程全貌及主要部位的彩色照片3张(附文字说明)。其他证明技术先进、具有良好推广应用效果的辅助材料(如鉴定证书、用户使用意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专利证书、技术转让合同、知识产权归属和授权使用的证明文件等)复印件。1.申报材料电子版填写完成,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经市(州)生态环境部门或科技部门签署推荐意见后,扫描形成PDF文件,于2025年3月7日前分别发送至省生态环境厅科技与财务处电子邮箱和省科技厅科技安全与信息处的电子邮箱。2.邮件标题及文件名称格式说明:2024年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实用技术申报+实用技术名称+申报单位名称;省生态环境厅、省科技厅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现场核查并统一进行评审(相关事宜另行通知);对通过评选的先进实用技术名录在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对于无异议的评选结果进行正式发布。评选通过的先进技术及案例将编印成册,列入《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实用技术目录》加以推广应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