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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做好2025年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复核工作的通知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
为加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管理,提升平台运行及服务效能,按照《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科〔2015〕458号)及相关管理制度有关要求,现组织开展2025年平台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核范围
2025年复核范围为我部认定的第二批(2017年批复)、第三批(2019年批复)、第五批(2022年批复)平台,复核时间区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复核内容
本次复核主要针对平台的建设和运行情况,依据《产业技术 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工作指南(修订版)》各项要求,对平台硬件基础、资质资源、研究能力、数据资源、专业人才、企业服务、产业服务、政策咨询、机制创新、平台协同、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企业产品质量品牌提升、产业链提升、供应链提升等情况进行复核。
三、工作要求
(一)平台单位要求
各平台单位要围绕平台建设运行情况,认真撰写《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三年运行情况报告》(模板见附件1),并于3月24日前将运行情况报告及相关附件材料报送推荐单位。
(二)推荐单位要求
1.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要做好本地区、本企业所属平台单位的复核推荐工作。
2. 推荐单位要对平台单位提交的复核材料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审查,对发现的问题应组织相关平台单位修改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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