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关于国家认监委2017年第19号公告《国家认监委关于发布2017年第2批强制性产品认证实验室日常指定决定的公告》
更新时间:2017-08-03
国家认监委关于发布2017年第2批强制性产品认证实验室日常指定决定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和《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和实验室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65号)、《国家认监委关于调整从事强制性产品认证以及相关活动的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实验室指定行政审批要求的公告》等法律规定,现对2017年第2批强制性产品认证实验室日常指定决定予以公告。
对本指定决定有异议的,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委提出申诉或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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