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不仅是劳动者退休生活保障的重要补充形式,也是企业调动职工积极性,吸引高素质人才,稳定职工队伍,增强企业竞争力和凝聚力的重要手段。它的主要作用和功能至少可以概括为三个方面:
企业年金既具有国民收入初次分配性质,也具有国民收入再分配性质。因此,企业年金形式的补充养老金计划又被视为对职工的一种延迟支付的工资收入分配。
企业年金计划根据企业的盈利和职工的绩效为职工年金个人帐户供款,对于企业吸引高素质人才,稳定职工队伍,保障职工利益,最大限度地调动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职工为企业服务的自豪感和责任感,从而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市场竞争力,获取最大经济效益,又是一种积极而有效的手段。
建立企业年金可以在相当程度上提高职工退休后的养老金待遇水平,解决由于基本养老金替代率逐年下降而造成的职工退休前后的较大收入差距,弥补基本养老金保障水平的不足,满足退休人员享受较高生活质量的客观需求,发挥其补充和保障的作用。
企业年金是对国家基本养老保险的重要补充,是我国正在完善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体系(由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三个部分组成)的“第二支柱”。
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建立个人账户,与企业资产实行分账管理。雇主和雇员分担缴费义务的比例,有的是1:1,总体上雇主多缴、雇员少缴或不缴的情况比较常见。
1、 签订协议
2、 支付款项
3、 完成项目、支付尾款
由企业发起建立
经办方式多样化
国家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详见本目录下的“列支渠道”)
企业年金基金实行市场化投资运营(详见下文“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
政府在年金的建立和管理中不承担直接责任 等
服务评价
好评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