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产品登记测试是专门针对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政策而设立的测试类型,从2000年《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国发 [2000]18号)颁布以来一直延续至今。随着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政策的不断发展和完善,软件产品登
记测试也日趋严格化和规范化。
根据《关于落实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相关的软件检测机构认可管理办法》(京经信委发〔2011〕140号)。 纳税人申请享受《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京财税〔2011〕2325号)规定的软件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时,须提供经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软件产品登记测试报告的好处:
1、是软件产品入市的必备条件。
2、是企业获得双软认证的必备条件之一。
3、是企业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政策的必备条件。
企业申请软件产品登记测试报告,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1、所申请的软件,必须具有软件著作权证书。
2、所申请的软件,必须要有软件使用手册。
1、《软件产品登记测试委托表》
2、《软件产品测试登记表》
3、《产品测试功能表》
4、软件产品的用户操作手册
1、填写测试委托表、产品功能表;
2、提供软件使用说明;
3、搭建测试环境;
4、远程/上门/送检任选一种方式,实施测试;
5、测试通过,取得测试报告。
软件产品登记测试报告的周期一般为10个工作日。
本产品任何第三方不收取费用,知企网收取咨询服务费。
软件产品登记测试报告两年以上不能变更名称。
1、软件测试报告可以更名称吗?
答:两年之内可以变更名称,两年以后,如果想变更名称,只能重新测试。
2、已通过登记软件产品如何转让?
答: 1.转让变更申请报告;
2.软件产品转让协议(必须有转让双方签字、盖章);
3.转让双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变更后的软件著作权或专利权证书复印件。
5.软件产品登记申请表及电子文档一份;
6.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及文件复印件各一份。
注:申请转让变更的软件产品名称、企业名称必须与登记证书一致,软件产
品登记申请表中软件产品完成时间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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