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落实“保增长,促发展”的目标,建设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进一步聚集创新创业资源,贯彻落实《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促进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科园发〔2009〕4号)的精神,现将有关纳入中关村科技园区统计范围企业成为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
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与国家的高新技术企业的区别: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详见附件2),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其认定由科技部组织各省市自治区科委开展。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后,可以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减税、免税手续,一般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相当于北京市级的高新技术企业,其认定由中关村管委会组织各分园自主开展,其认定的标准相对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要相对宽松些。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如果没有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在企业所得税优惠方面享受不到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政策。
企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就可以申请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认证:
1、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一般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2、2008年4月1日前注册并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
3、2008年4月1日后注册,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详见附件2),并达到下列标准的企业:
3.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应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生产或服务为主的劳动密集型高新技术企业,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应占企业职工总数的20%以上。
3.2、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企业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3.3、高新技术企业的技术性收入与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的总和应占本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新办企业在高新技术领域的投入占总投入60%以上。
4、高技术服务业企业、现代服务业企业和文化创意企业。
1、《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申请表》;
2、企业基本信息情况表;
3、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
4、根据实际需要要求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例如: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明等。
1、申请领取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2、进入中关村企业统计数据库名单。
3、积极配合统计部门填报中关村统计报表。
4、制作、发证。
企业申请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认证,企业提交申请并且将材料准备齐全后10-20个工作日完成。
关于企业申请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的收费说明:
1、知企网的报价为咨询服务费的报价。
2、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的咨询服务费是按照企业的资产和收入为标准计算的。
1、税收优惠政策。
已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可享受国家有关高新技术企业15%所得税税率,以及在中关村试点实施的8%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股权激励试点个人所得税政策。
2、其它重要扶持政策措施。纳入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统计的企业,不论是否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均可享受在示范区实施的下列政策措施:
2.1、科技金融扶持政策。可以申请享受“瞪羚计划”(高科技高成长企业担保贷款扶持计划)、信用贷款试点、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试点、股权质押贷款试点、信保融资试点、集合信托融资计划等有关担保和贷款贴息扶持政策、参与中关村代办股份转让试点、获得政府创业投资引导资金支持、企业改制和上市扶持资金支持,以及有关企业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的金融支持措施。
2.2、技术创新扶持政策。对于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企业,每家企业给予最高300万元的资助;对于主导创制国际、国家及行业标准的企业,每家企业最高给予200万元的资助;可以申请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小企业创新资金支持;中关村开发实验室研发服务;以及开展股权激励试点、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经费间接费用列支管理试点等。
2.3、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扶持政策。政府每年统筹100亿元重大项目股权投资资金,支持企业实施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并依托中关村创新平台,为项目落地和实施提供规划、土地、人才等综合服务支持。
2.4、人才扶持政策。通过“中关村人才特区”建设,在重大项目布局、落户、住房(人才公寓、人才公共租赁住房)、居留和出入境、高端人才专业技术资格评价等方面,支持企业聚集和培养高层次人才。
2.5、政府采购及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试验示范项目应用扶持政策。支持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新技术新产品试点,在政府投资类项目中优先采购企业研发的新技术新产品。示范区建立以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促进中关村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试验、示范项目的应用。此外,支持企业新产品应用于重大建设工程,帮助企业解决在投标承接重大建设工程项目中面临的突出困难。
2.6、企业并购扶持资金支持。对企业并购时发生的法律、财务等中介服务费用,根据并购的类型、并购涉及的交易额给予每年最高60万元的资助。
2.7、现代服务业试点。支持现代服务企业参与中关村现代服务业试点,在完善创新体系、金融支持、市场开拓、重大项目建设等方面,积极支持现代服务业企业做强做大。
2.8、支持企业购买中介服务。对企业购买信用中介服务、认证中介服务、知识产权代理中介服务、法律和财务服务的,给予一定资金支持。
2.9、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试点政策。注册满半年不足一年的企业可以参加认定。第一年不享受税收优惠,其他高新技术企业政策均可享受。没有取得专利的企业,可以用企业技术秘密参加认定。取消技术专家对企业科技研究开发管理水平和企业总资产与销售额增长率指标的评价。
2.10、企业登记等其他政策措施。
目前在北京的16个区县均有中关村园区。企业申请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在准备资料和申报的过程中,因为企业在不同区县的园区内,可能会有一定的差异,所以具体的情况要以企业所在区县的园区的政策为办理的依据。
企业取得国家高新后直接去中关村管委会备案即可成为中关村高新,中关村高新不能享受税收减免,可以享受园区的一些现行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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