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外商投资企业城市规划服务资格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城市规划服务企业,申请《外商投资企业城市规划服务资格证书》,实施对外商投资城市规划服务企业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外商投资城市规划服务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设立,从事城市规划服务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以及外资企业。
本规定所称城市规划服务,是指从事除城市总体规划以外的城市规划的编制、咨询活动。
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在中国从事城市规划服务,必须依法设立中外合资、中外合作或者外资企业,取得《外商投资企业城市规划服务资格证书》。
未取得《外商投资企业城市规划服务资格证书》的,不得从事城市规划服务。
外商投资企业城市规划服务资格证书认证一般需要以下条件:
1、外方是在其所在国家或者地区从事城市规划服务的企业或者专业技术人员;
2、具有城市规划、建筑、道路交通、园林绿化以及相关工程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20人以上,其中外籍专业技术人员占全部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不低于25%,城市规划、建筑、道路交通、园林绿化专业的外籍专业技术人员分别不少于1人;
3、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装备和固定的工作场所,包括:专业技术人员每人配备一台计算机,管理部门计算机普及率不低于60%;数字化仪或者扫描仪;宽幅绘图仪、高分辨率彩色打印机和普通彩色、黑白打印机及较完善的网络系统及相关软件;工作场所人均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外商投资企业城市规划服务资格证书认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城市规划服务资格证书申请表》;
2、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增加经营范围批准文件;
3、企业拥有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聘用合同和专业技术资格证明材料;
4、企业拥有的技术装备和工作场所等证明材料;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6、外籍技术人员国籍证明;
2-6项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服务流程:
完成外商投资企业城市规划服务资格证书认证一般需要30~60个工作日。
优惠政策
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在中国从事城市规划服务,必须依法设立中外合资、中外合作或者外资企业,取得《外商投资企业城市规划服务资格证书》。
未取得《外商投资企业城市规划服务资格证书》的,不得从事城市规划服务。
严禁将有关城市总体规划的服务任务委托给外商投资企业。
对未取得《外商投资企业城市规划服务资格证书》承揽城市规划服务任务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活动,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成果,有关部门不得批准。
后续服务
根据国家规定,取得证书后每年进行一次年检。对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收回其《外商投资企业城市规划服务资格证书》。
已取得《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证书》的中方单位,改组、改制成立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城市规划服务企业的,应当交回《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证书》。
每年年检服务费12000.
服务评价
好评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