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申请人在登记申请批准之前,可以随时请求撤回申请。
1、已取得受理单没有出证书的著作权;
2、已经出证书想要撤销登记的著作权。
1、撤销或放弃软件登记申请表:申请人应当提交在线填写并打印的申请表,申请表中的事项应当按要求填写完整;申请人签章应当是原件,并且应当与申请人名称一致,有共同登记人的,需要有共同登记人在申请表中签署意见及签章;
2、身份证明文件;
3、撤销或放弃登记的理由;
4、原软件登记证书:交回软件登记证书,如有多个证书的需一并交回;
5、查询结果:办理此类登记需对软件进行著作权登记概况查询,查询结果是办理此类登记的申请文件之一;
6、委托代理的,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申请表中应当明确委托事项、委托权限范围等内容。
撤销计算机软件登记请求的服务流程:
1、填写撤销著作权登记请求书
2、提交申请文件。
3、登记机构受理申请。
4、上报国家版权局审批。
5、撤销决定及送达通知书。
企业撤销计算机软件登记请求的预计完成时间是:35-45个工作日。
关于企业撤销计算机软件登记请求的收费说明:
1、知企网的报价为知企网收取的咨询服务费的报价,不包含其他费用。
2、官费:已取得受理单没出证书的无官费,已经出证书的根据已出证书时间长短需要查询费(查询费100-150)
撤销计算机软件登记请求的注意事项:
1、撤回申请的范围是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合同登记申请及变更/补充登记申请。
2、撤回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的申请人应当是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人、合同登记申请人或变更/补充登记申请人。
1、企业已经取得著作权受理单需要撤回,官费还能不能退回?
答:已经取得受理单的官费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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