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版权局负责著作权质权登记工作。国家版权局指定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进行著作权质权登记。
为规范著作权出质行为,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维护著作权交易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权利(以下统称“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可以出质。以共有的著作权出质的,除另有约定外,应当取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 以著作权出质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质权合同,并由双方共同向登记机构办理著作权质权登记。出质人和质权人可以自行办理,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著作权质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自记载于《著作权质权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申请质权变更登记的,应持质权变更登记申请表、变更协议、《著作权质权登记证》及其他有关文件向原登记机关办理著作权质权变更登记。登记机构自受理之日起10日内完成审查。经审查符合要求的,对变更事项予以登记。
当申请变更的范围可以包括出质人和质权人的基本信息、著作权的基本信息、质权担保数额、质权担保范围等事项。涉及质权登记证书内容变更的,应交回原登记证书,由登记机构发放新的证书。
软件著作权质权登记,应由出质人与质权人共同到登记机构申请办理;但出质人或质权人中任何一方持对方委托书亦可申请办理。
1、著作权质权登记申请表;
2、出质人和质权人的身份证明;
3、主合同和著作权质权合同;
4、 委托代理人办理的,提交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5、以共同著作权出质的,提交共有人同意出质的的书面文件;
6、 著作权出质前授权他人使用的,提交该著作权的授权合同;
7、 出质的著作权经过价值评估的、质权人要求价值评估的或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价值评估的,提交有效地价值评估报告;
8、 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提交著作权登记证书;证明文件是外文的,需同时提交中文译本。)
1、申请人提交登记申请材料;
2、登记机构核查接收材料;
3、登记机构受理申请;
4、审查;
5、领导审批;
6、制作和发放《著作权质权登记证书》;
7、公告;
申请软件著作权质权登记,资料提交齐全,登记机构应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符合要求的,登记机构予以登记,并颁发《著作权质权登记证书》。
关于软件著作权质权登记的收费说明:
1、知企网报价为咨询服务费的价格,不包含国家版权中心收取的官费。
2、办理软件著作权质权登记,需要先查询,国家版权中心收取资料调档查询费:5年之内取得的著作权查询费100元、取得时间超过5年的查询费¥150元—¥200元(视软件著作权实际情况而定)
3、申请人申请著作权质权登记,暂时不需给国家版权中心缴纳登记费用。
软件著作权质权登记,出现如下情况,不予登记:
1、出质人不是著作权人的;
2、合同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3、出质著作权的保护期届满的;
4、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超过著作权保护期的;
5、出质著作权存在权属争议的;
6、其他不符合出质条件的。
1、出现什么情况软件著作权质权登记,会被撤销登记?
答:(1)登记后发现有《著作权质权登记办法》第十二条所列情形的; (2)根据司法机关、仲裁机关或行政管理机关作出的生效裁决或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撤销的; (3)著作权质权合同无效或被撤销; (4)申请人提供虚假文件或者以其他手段骗取著作权人质权登记的; (5)其他应当撤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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