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由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试题、统一评分标准。资格考试设置两个级别:经济专业初级资格、经济专业中级资格。参加考试并成绩合格者,获得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由人事部统一发放合格证书。
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11月初。原则上只在地级以上城市设置考场,必要时可在县设置考场。
初级和中级均2个科目,具体是:
初级:《经济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与实务》
中级:《经济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专业知识与实务》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有高中毕业以上学历者,均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
(二)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
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十年,取得经济专业初级资格(含1992年年底以前通过国家考试获得的经济员资格或1993年1月6日前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的初级经济专业职务)。
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取得第二学士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取得博士学位。
“经济师”是我国职称之一。要取得“经济师”职称,需要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由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试题、统一评分标准。资格考试设置两个级别:经济专业初级资格、经济专业中级资格。参加考试并成绩合格者,获得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由人事部统一发放合格证书。
考试设置两个级别:初级资格(经济员、助理经济师)和中级资格。
考试共分工商管理、农业、商业、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人力资源管理、邮电、房地产、旅游、建筑12个专业。其中运输分公路、水路、铁路、民航4个子专业。
1、 签订协议
2、 支付款项
3、 完成项目、支付尾款
服务评价
好评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