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业发展,规范行业管理,提高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管理水平和项目建设质量,制定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试行),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业务企、事业单位的系统集成项目经理的资质管理。
本办法所称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以下简称系统集成项目经理)
,是指从事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的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系统集成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以下简称系统集成项目)中的代表人,是受系统集成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对系统集成项目全面负责的项目管理者。
信息产业部负责全国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质的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根据信息产业部的授权负责辖区内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质的管理工作。系统集成项目经理分为项目经理、高级项目经理和资深项目经理三个级别。
高级项目经理可承担合同额5000万以下(含5000万)的系统集成项目。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高级项目经理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参加信息产业部指定培训机构组织的高级项目经理培训并取得高级项目经理培训合格证;
2、获得项目经理资质不少于3年(成绩特别突出者可破格);
3、具有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或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4、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要管理人员近3年管理过的系统集成项目未发生过责任事故,其中验收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4.1、至少有1项合同额在1200万元人民币以上、软件费用不低于30%的系统集成项目;
4.2、系统集成项目总额3000万以上,其中至少2项合同额在500万以上、软件费用不低于30%的系统集成项目。
1、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高级项目经理资质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
2、经由信息产业部指定培训机构的统一培训,并取得相应级别的系统集成项目经理培训合格证明;
3、申请人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复印件) ;
4、申请人从事系统集成项目管理的工作简历和主要业绩。
5、近期个人一寸照片2张。
1、申报,申请单位应当向所在地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提交申报表及有关材料。
2、初审,接受申报材料的地方资质办在20天内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性审查,提出初审意见,并制作有关数据库和汇总表。各地方资质办将申报材料、初审意见、数据库和汇总表报部资质办。
3、专家评审,部资质办组织专家评审会,对高级项目经理资质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对未获得评审通过的人员,通过地方资质办通知其所属单位,并说明理由。
4、审批和公布名单,部资质办负责高级项目经理资质的审批,在相关网站公布获得高级项目经理资质的人员名单,并颁发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高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
关于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高级项目经理的收费说明:
知企网报价为知企网收取的咨询服务费,不包含其他费用。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高级项目经理在项目实施中履行如下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项目所在地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所在单位的各项管理制度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
2、对系统集成项目实施进行有效控制,确保项目质量和工期,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3、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控制项目成本;
4、执行系统集成企、事业单位规定的应由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负责履行的各项条款。
1、系统集成项目经理在项目管理过程中,按照项目合同规定,在系统集成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范围内,要行使哪些管理权力?
答:1、组织项目实施队伍;
2、组织制订系统集成项目的实施方案,协调管理系统集成项目实施相关的人力、设备等资源;
3、协调系统集成项目内外部关系,受委托签署有关合同、协议或其它文件;
4、系统集成企、事业单位赋予的其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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