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支持对象是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创业开展基础性、公共性、开放性专业技术服务的机构,支持内容包括创新资源共享服务、专业技术服务、技术转移服务。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已运行2年以上;
2、面向中小企业提供创新资源共享服务、技术创业孵化服务、技术转移服务或组织中小企业开展共性技术研发等;
3、具有开放的服务模式,有明确的服务对象群体,具备较好的服务基础,具有一定的服务能力;
4、具有不少于10人的专职服务团队。
1、加盖服务机构公章的企业注册承诺书和企业注册信息表;
2、申请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证书复印件;专职服务团队人员组成;
3、上年度公共技术服务专项审计报告;除常规专项审计内容外,审计报告中需能体现服务机构营业总收入和开展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收入占营业总收入的比例(百分比),并列出开展公共技术服务支出、收入明细表。
1、申报;
2、评估;
3、审查;
4、批复。
服务评价
好评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