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是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在2006年共同设立的、标准化领域的全国性奖项。目的是为进一步推动标准化工作,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对我国标准化工作提出的一系列新要求,充分调动标准化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导和推动标准化领域的科技进步。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承担标准主要起草工作的法人及其它社会组织可以申报“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
1、申报一等奖的标准项目所包含主要内容的技术水平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创新性突出,标准实施后取得重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对促进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作用,企业标准项目应当具有一定数量的发明专利;
2、申报二等奖的标准项目所包含主要内容的技术水平达到国际水平,创新性明显,标准实施后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对促进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很大作用,企业标准项目应当具有发明专利;
3、申报三等奖的标准项目所包含主要内容的技术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创新性比较明显,标准实施后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对促进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较大作用。
1、申报材料清单;
2、《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申报书》;
3、正式标准文本;
4、标准审定结论表或其他视同鉴定的证明文件;
5、关于标准项目经济或社会效益的证明;
6、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推荐单位以指定的用户名登录“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网上申报系统”,在线填写并提交备选项目推荐意见,下载打印并替换申报书中相应内容。同时,将以下书面材料一式三份报:
(1)推荐单位推荐2010年“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备选项目公函;
(2)推荐项目汇总表;
(3)申报单位提交推荐单位审核的全套申报材料。
1、申报单位填报申报书:申报单位注册并登录“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网上申报系统”,按要求填写《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申报书》各项内容并下载打印,盖申报单位公章后报推荐单位审核;
2、推荐单位审核;
3、推荐单位报送备选项目。
“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单项授奖人数和授奖单位限额:
1、一等奖单项授奖人数不超过10人,单位不超过7个;
2、二等奖单项授奖人数不超过8人, 单位不超过5个;
3、三等奖单项授奖人数不超过6人, 单位不超过3个。
1、几个单位共同完成的标准项目,由第一完成单位负责组织申报;
2、申报单位须将已经发布的标准文本前言中的主要起草单位和起草人,按实际贡献大小排序;
3、《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申报书》由“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申报系统”自动生成,《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申报书》正式报送文本应与申报系统中填写的内容一致;
4、同一项目不得同时提交两个以上(含两个)推荐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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