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持范围:国际化平台建设项目。
二、申报对象:申报企业要满足以下条件:
1、在海淀区注册,税务登记地在海淀区的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企业;
2、企业应当有专业国际市场开拓部门,编制有国际市场战略规划,有专职的国际市场开拓人员不少于2名,具有专门的国际市场开拓管理制度和资金预算;
3、企业财务状况健康,拥有健全的财务管理部门、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
4、企业与外方合作单位应没有股权关系, 企业管理人员不能受雇于外方合作单位;
5、在申报期间无知识产权纠纷;
6、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1、企业搭建海外信息服务网络、建立海外科技园等资源对接平台;
2、搭建海外信息服务网络平台指为企业国际化提供科技资料、专利资料、技术标准资料等资源 库,提供海外市场信息、法律法规、贸易政策等各项公共服务的网络平台;
3、建立的海外信息服务网络平台已经服务于海淀区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建立的海外科技园已有企业入驻;
4、国际化平台项目需体现公共服务平台的特点;
5、国际化平台项目支持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发生的费用。
《国际合作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
1、申报;
2、评估;
3、审查;
4、批复。
对于企业搭建海外信息服务网络的系统设计、信息资料采购、宽带租赁、软件购置等系统升级维护费用, 以及建立海外科技园的项目策划、培训推介、物业管理等提升服务环境建设相关费用,按照50%的比例给予补贴,最高支持金额100万元。
受理部门:对外合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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