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企业通过加强知识产权管理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国内发明专利授权资助专项资金现已启动申报,将对企业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通过PCT途径或巴黎公约途径获得美、日、欧、韩及其他主要新兴经济发展国家专利授权予以资助。
申报对象:工商注册及纳税地在中关村多媒体创意产业园范围内的园区企业。
1、所资助的企业需符合区域重点产业发展方向、知识产权制度健全,积极开展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工作;
2、申请国内发明专利资助的企业,近3年的专利申请、授权数量持续、稳定正增长,并且是授权发明专利的第一申请人及权利人。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近三年专利申请、授权情况报告;
4、上年度授权发明专利清单复印件加盖公章;
5、上年度授权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6、发明专利授权缴费单据;
7、开展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工作情况报告。
1、项目申报:项目申报请进入海淀区专项资金网上申报统一入口(可从区政府网站专项资金申报链接进入),查看专项申报指南。如确定进行专项申报,点击专项资金名称,网络登录后(已是“海淀区人民政府行政办事中心”用户,可直接登录,否则请新注册用户),浏览事项说明,在线按要求填报并提交企业相关材料;
2、到海淀园管委会(区科委)知识产权处报送纸质材料;
3、主管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或评审;
4、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办理支持资金拨付手续。
一、支持政策:
结合区域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对于专利申请、授权数量持续、稳定较快增长且知识产权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的企业,依据其年度国内发明专利授权数量,给予最高50万元的资金支持。对企业获得美、日、欧、韩及其他主要新兴国家(地区)授权的国际发明专利,每件资助1万元,同一专利获得多个国家(地区)授权的,最多对5个国家(地区)的授权进行资助,每家企业最高资助金额200万元。
二、资助企业数量及资助额度:
根据年度专利资助资金总预算以及企业开展知识产权标准化管理工作的情况,确定当年资助企业数量及具体资助额度。
三、国内发明专利授权资助:
1、上年度企业发明专利授权量5件以下的,最高资助10万元;
2、上年度企业发明专利授权量6-50件的,最高资助30万;
3、上年度企业发明专利授权量50件以上的,最高资助50万。
1、同一项目,以往已经在本专项资金内获得立项支持的,不重复申报;
2、同一项目,本年度已申报某一专项资金的,不再重复申报其他专项资金;
3、本年度最多申报三个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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