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一批国内外领先的重大科技成果在海淀区实现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根据《海淀区促进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支持办法》发布。
一、申报对象:
持有重大科技成果并在海淀区实施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企业,并在海淀区注册、纳税。
二、科技成果的范围:
1、列入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的科技成果;
2、列入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或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的科技成果;
3、列入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的科技成果;
4、列入北京市重大科技专项的科技成果;
5、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以上、北京市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国家技术发明一等奖的科技成果。
6、海淀区重点支持的其他重大科技成果。
三、重点支持方向:
重点支持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重大科技成果和产业化项目;优先支持纳入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统筹支持项目、中关村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支持项目和中关村科学城重点产业化支持项目。
一、重大科技成果:
1、项目能够形成较大生产规模,达产当年产值大于3000万元,并保证持续增长;
2、申报企业的资金、技术、人才等综合实力能够满足项目实施要求。
二、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资助:
1、项目能够形成较大生产规模,达产当年产值大于1亿元,并保证持续增长;
2、申报企业的资金、技术、人才等综合实力能够满足项目实施要求。
1、海淀区促进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一次性奖励申请报告;
2、申请报告内规定的附件材料。
1、申报;
2、评估;
3、审查;
4、批复。
1、对持有符合上述条件的重大科技成果并在海淀区实施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项目,经综合评定择优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资助;
2、对持有符合上述条件的重大科技成果并在海淀区实施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项目,经综合评定择优给予最高1000万元资金支持。
同一企业同一项目不得在海淀区重复申请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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