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的精神,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提高我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推动生物等先进技术向农业生产转移,根据国家有关规划,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实施生物育种高技术产业化专项。
1、重要农作物新品种。以高产、优质、多抗、高效、专用农作物新品种的培育与产业化为重点,择优支持超级稻、功能性专用水稻、优质专用小麦、高产多抗玉米、优质专用玉米、抗虫杂交棉、高品质棉、优质专用大豆、双低油菜、双高甘蔗、设施蔬菜等新品种的产业化,促进具有显著特色的农作物良种繁育与产业化示范基地的形成和发展;
2、优质畜禽水产新品种。以优质、大宗畜禽、水产新品种培育和产业化为重点,择优支持优质良种奶牛、瘦肉型良种猪、节粮型蛋鸡、优质肉鸡和淡水鱼、海水鱼类新品种的开发与产业化,促进优质畜禽水产良种繁育与产业化示范基地的发展;
3、重要林木新品种。以我国生态环境建设、生物能源产业发展的需要为出发点,择优支持抗虫、抗旱、抗逆能力强的防护林、经济林、能源林、速生工业用材林新品种的开发与产业化,形成林木新品种繁育与产业化示范基地等。
资金申请报告附件:
1、银行承贷证明(省分行以上)文件;
2、项目法人近三年的经营状况(包括损益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项目法人自筹资金保证落实文件;
3、地方、部门配套资金及其它资金来源证明文件;
4、前期科研成果证明材料(需经权威机构认证或出具技术检测报告、专利证书等);前期科研成果的成熟度,应能够满足产业化试验或产业化示范的要求;
5、相应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意见;
6、城市规划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选址意见(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域内的项目);
7、有关部门出具的产品生产、经营许可文件等;
8、土地、重要原材料以及其它所需证明材料;
9、政府投资项目需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准文件,企业投资项目需提供核准或备案的批准文件(在有效期内且未满两年);已开工项目需提供投资完成、工程进度以及生产情况证明材料;
10、项目单位填报对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1、签订协议;
2、支付款项;
3、完成项目、支付尾款。
各项目主管部门申报项目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项,发改委批准的生物产业基地申报项目的数量可适当放宽到5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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