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企业建设国家级或市级企业研发中心并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制定发布海淀区支持城市可持续发展和社会事业研发补贴专项资金。
一、支持范围:
对企业建设国家级或市级企业研发中心并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给予支持。
二、申报对象:
1、企业研发(中心)依托单位必须为在海淀区注册的法人单位,对本领域技术创新及行业进步具有较强的影响力;
2、具有经相关政府部门认定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国家级研发中心资质或者北京科技研究开发机构、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等市级研发中心资质。
1、企业连续两年研发投入增幅分别不低于30%;
2、企业2014年研发投入比2013年实际增加500万元以上;
3、企业2014年实现应用的自主研发成果数量不少于5项,实现技术性收入不低于3000万元;
4、企业研发投入强度应高于当年核心区同规模企业的平均水平的企业。2014年研发费用投入总额采用超额累计计算, 研发费用投入占销售收入的超额累进比例分3级,超额累进比例如下:
(1)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含)以下的部分(为3级),年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比例为10%以上;
(2)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到2亿元(含)的部分(为2级),年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比例为8%以上;
(3)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部分(为1级), 年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比例为5%以上。
1、申报企业研发中心研发投入补贴专项资金需在线提交《海淀区企业研发投入补贴申报书》;
2、财务审计报告。
1、申报;
2、评估;
3、审查;
4、批复。
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连续3年(含)以上增加研发投入、且研发投入强度高于当年核心区同规模企业平均水平的企业,按其上年新增研发经费的30%给予补贴,最高补贴金额300万元。
受理单位:海淀园管委会(区科委)科技发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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