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鼓励本市企业和产学研联合体开展以我为主的对外科技合作,充分利用国际科技资源,引进消化国外先进技术,并购海外研发机构,加快提升企业的产品技术含量,不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开展的项目。
新能源、民用航空制造业、先进重大装备、生物医药、电子信息制造业、新能源汽车、海洋工程装备、新材料、软件和信息服务业。
1、申请单位应为本市企业,且签有引进消化国外先进技术或并购海外研发机构的合同,鼓励本市产学研联合体申报;
2、申请人应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的科研人员。项目责任人或主要科研人员同期参与承担国家和上海市的科研项目数不得超过三项。
在线申请填报《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并准备其他所需附件材料。
项目研究期限不超过两年,每个项目获资助的额度不高于100万元。
已申报今年市科委其它类别项目者应主动予以申明,未申明者一经查实将按重复申报而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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