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多主体联合开展标准制定。对于制定和修订符合核心区重点产业领域的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的负责单位及主要参与单位给予“订标”奖励。
在海淀区注册并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应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从事的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北京市及海淀区产业发展导向,企业设有标准化管理部门,有统筹管理企业标准化工作的专职人员。
一、承担标准化实施项目支持的单位应具备的条件为:
1、申请企业应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在海淀区纳税;
2、申请企业自主知识产权清晰,掌握高新技术领域核心技术,在行业内取得实质成果,同时具备项目顺利执行的科技力量、资金能力等条件;
3、企业设有标准化管理部门,有统筹管理企业标准化工作的专职人员。
二、标准化实施项目支持的项目需符合以下条件:
1、申报的标准项目应属于获得批准发布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2、发布的标准文本中必须表明申请企业为标准起草单位的前五名;
3、发布的标准符合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点发展方向,对促进产业升级和提高行业竞争力具有重要作用。
1、《“订标”奖励申请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及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4、正式发布的标准文本;
5、企业标准化管理组织结构图、标准化部门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
6、其它有关材料。
注:以上材料一式两份,按A4纸型装订(附申请书电子版一份)。
1、申报;
2、评估;
3、审查;
4、批复。
1、给予负责制修订和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的单位最高50万元补贴;
2、给予负责制修订和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的单位最高20万元补贴;
3、给予负责制修订和参与制修订行业标准的单位最高10万元补贴。
1、“订标”奖励和“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奖励的申报项目数量不限,但多个项目要填写在一份申请书中,作为海淀区本年度最多申报三个项目的其中一个;
2、如发现企业在申请项目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将记入不良记录,列入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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