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际合作研发项目;
2、境外拓展项目:
(1)建立海外研发基地及分支机构项目;
(2)国际技术交流活动项目;
(3)国际化平台建设项目;
(4)国际化联盟项目。
一、企业:
1、在海淀区注册,税务登记地在海淀区,有自主知识产权;
2、企业应当有专业国际市场开拓部门,编制有国际市场战略规划,有专职的国际市场开拓人员不少于2名,具有专门的国际市场开拓管理制度和资金预算;
3、企业财务状况健康,拥有健全的财务管理部门、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
4、在申报期间无知识产权纠纷;
5、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违法违规行为。
二、行业协会:
1、在海淀区注册满1年(含1年)的行业协会,并已开展相关工作;
2、较好服务于企业的国际化,并能发挥桥梁作用;
3、民政部评级4A级以上行业协会,或参照民政部评级标准在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和财务管理等方面为国内领先的行业协会;
4、组织机构和章程健全,有固定的办公地点和专职工作人员,工作范围明确。
1、《国际合作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
2、项目需提交一本装订完整的纸质申报材料。
1、申报;
2、评估;
3、审查;
4、批复。
一、申报国际合作研发项目:
海淀区企业与国外企业、机构共同开展国际合作研发项目。对企业与境外企业、科技研发机构合作开展技术研发产生的研发费用、关键技术设备购置费用及购买用于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知识产权费用、关键人才引进费用,按照50%的比例给予补贴,最高补贴金额200万元。
二、申报境外拓展项目:
1、建立海外研发基地及分支机构项目:建立海外研发基地及分支机构,对于企业为开展项目所支付的咨询费、调研费、法律服务等中介服务费用,按照50%的比例给予补贴,最高补贴金额100万元;
2、国际技术交流活动项目:国际技术交流活动,对于企业在活动中产生的广告宣传、场地租用、国际演讲嘉宾接待等相关费用,按照50%的比例给予补贴,补贴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3、申报国际化平台建设项目:
对于企业搭建海外信息服务网络平台的系统设计、信息资料采购、宽带租赁、软件购置等系统升级维护费用,以及建立海外科技园的项目策划、培训推介、物业管理等提升服务环境建设相关费用,按照50%的比例给予补贴,最高支持金额100万元;
4、申报国际化联盟项目:
对于企业牵头成立国际化联盟,对其在联盟成立过程中的国际市场开拓、项目对接等活动的所产生的海外考察、广告策划、宣传推广等相关服务费用,可按照50%的比例给予补贴,最高补贴金额50万元。 同一个联盟只支持一家牵头企业申报。
项目不支持:
1、中方企业与外方个人的合作项目;
2、外商投资企业与外方股东、或同一股东控股的其他企业的合作项目;
3、每个企业每年只能申报1项国际合作研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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