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对象:在海淀区注册和经营、纳税,符合支持范围、业内公认的知名天使投资人和投资机构。
积极支持合格天使投资人在租赁办公场地,用于开展早期创业投资活动,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新兴孵化服务。
1、“合格天使投资人”是:业内公认的知名天使投资人和投资机构;成功投资5家以上高成长性企业;所投资项目主要为海淀区重点发展的产业领域;经相关协会、社会组织推荐并经海淀园管委会(区科委)确认;
2、租赁地点限于海淀区内,租赁合同生效时间在2011年1月1日(含)以后,以租赁合同生效时间为准。申报期前已全部支付申报年度(2011年)内的房租费用;
3、租赁办公场地类型属于写字楼、办公楼和生产厂房,以及创业孵化机构内的物理办公空间;
4、如合格天使投资人在租赁办公场地时已享受海淀区有关优惠政策,则不享受本条支持措施。
1、海淀区合格天使投资人租赁办公场地房租补贴申请报告;
2、申请报告内规定的附件材料。
1、项目申报:项目申报请进入海淀区专项资金网上申报统一入口(可从区政府网站专项资金申报链接进入),查看专项申报指南。如确定进行专项申报,点击专项资金名称,网络登录后(已是“海淀区人民政府行政办事中心”用户,可直接登录,否则请新注册用户),浏览事项说明,在线按要求填报并提交企业相关材料;
2、主管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或评审;
3、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办理支持资金拨付手续。
为“合格天使投资人”在我区开展早期创业投资活动提供集中办公区。对在租赁办公场地用于投资早期创业活动并进行孵化的合格天使投资人,给予最高50%的租金补贴,最高补贴面积2000平方米,年度最高补贴金额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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