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核心区自主创新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意见》(京海发〔2014〕10号),强化以市场为导向的创新链,全面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根据《海淀区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支持办法》(海行规发〔2014〕9号),制定发布。
一、支持范围:
重点支持移动互联网和下一代互联网,云计算,导航和位置服务,集成电路设计,生物工程与新医药,新材料、新能源和节能环保,文化和科技融合等“6+1”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高端制造等产业。
二、申报对象:
在海淀区注册和纳税、符合支持范围的高新技术企业,重点支持“十百千工程”重点培育企业和总部注册在海淀区的境内外科技型上市公司等单位。
1、重点支持列入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以上、国家技术发明一等奖的项目;
2、科技成果代表当前产业技术发展方向,具有重大原始创新价值或重大关键技术突破,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项目市场前景广阔,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项目能够在2年内形成较大生产规模,2年累计实现5000万元以上销售规模;
4、申请项目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合法取得知识产权;
5、申报金额在3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须提交信用报告,信用等级达到BB级(含)以上、无不良信用记录。申报金额在30万元以下的企业可自愿提交信用报告,凡提交了信用报告,且信用等级达到BB级(含)以上、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相对未提交信用报告的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立项或给予适当加分。
《2013年海淀区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专项资金申请报告》及有关附件。
1、申报;
2、评估;
3、审查;
4、批复。
支持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在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决策和管理中引入知识产权评议前置环节,提高项目实施质量。在核心区重点产业领域内,筛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处于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的重大成果产业化项目,给予最高1000万元资金支持。
企业可以在海淀园管委会确定的信用服务合作机构(名单见附件)中自愿选择一家机构,向其购买信用报告。对于信用等级达到BB级(含)以上、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给予购买信用服务费用40%~60%的资金补贴,每个企业最高补贴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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