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浦东新区生物医药产业的发展,提高科研设备利用率,降低研发成本,浦东新区建立生物医药科研设备共享网络,设立生物医药设备共享资助资金。
生物医药共享设备的使用单位。
注册在浦东新区,属于新区税务局直接征管的生物医药企业与落户在浦东新区的生物医药研究机构。
1、《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生物医药设备共享资助资金申请表》;
2、使用单位提交网络单位开具的技术服务发票或收据存根(标明设备编号、使用次数、价格)的复印件,并盖章确认;
3、使用单位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盖章。
操作部门是浦东新区科学技术局高新技术产业化处(下简称高新处)。由浦东新区生物医药协会(下简称生物医药协会)受理设备共享使用费资助申请。全年受理,集中报批;
生物医药协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汇总报操作部门审查,操作部门初审后报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管理办公室复核,再报浦东新区科学技术局审批。
对使用共享设备的费用按资助价格折算后给予30%的资助,但最高资助额同一单位年内累计不超过20万元。
设备共享的资助价格,参考市场合理价格,经浦东新区有关部门核定后在浦东科技网(WWW.techpudong.gov.cn )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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