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上海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培育优秀青年科技人才,支持其领衔开展科技工作,市科委将启动2015年度上海市青年科技启明星计划(A类、B类)项目的申报工作。
启明星计划的目标是:选拔和培养优秀青年科技人员,以项目扶持的方式,为青年科技人员起步,领衔开展科学技术研究、应用开发、成果转化等工作提供经费资助。通过科研实践和其他实践活动,促进优秀青年科技人员脱颖而出,成为学科、技术带头人。
1、启明星计划(A类)面向在沪高校、科研院所等科研单位的青年科技人员。申请者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并有主持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
2、启明星计划(B类)面向在沪企业(包括转制科研院所)具有硕士(含)以上学位的青年科技人员。依托单位须在2012年1月1日前注册成立,注册资本金500万元(含)以上,且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
一、启明星(A类):
1、身份证或居住证;
2、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证书;
3、职称证明;
4、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要到2018年4月以后,否则需开具延聘证明;
5、获资助项目证明(文、课题任务书或合同等);
6、论文首页、专利证书、获奖证明、其他附件资料。
二、启明星(B类):
1、申请人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居住证等);
2、工作聘任合同;
3、学历(学位)证书;
4、职称证书;
5、企业营业执照。
申请者在“上海科技”网站(http://www.stcsm.gov.cn/)填报《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人才计划版),在线打印后连同附件材料,送交依托单位审核。依托单位应认真审核,如实填写相关意见并加盖公章。
启明星计划资助的经费主要用于资助期内的科研工作,实行直接拨款,专款专用,专项管理,一次审定,分期拨付的办法。
申请者年龄应截至2015年1月1日未满35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每年在沪实际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与其所在单位合同期限覆盖本计划项目的执行期限。
服务评价
好评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