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申请开办农药生产企业审批,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26号)第十三条:“开办农药生产企业(包括联营、设立分厂和非农药生产企业设立农药生产车间),应当具备审批条理的条件,并经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产品许可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务院工业产品许可管理部门批准”。
企业申请开办农药生产企业审批,需要具备如下条件:
1、有与其生产的农药相适应的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
2、有与其生产的农药相适应的厂房、生产设施和卫生环境;
3、有符合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标准的设施和相应的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4、有产品质量标准和产品质量保证体系;
5、所生产的农药是依法取得过农药登记的农药;
6、有符合国家环境保护要求的污染防治设施和措施,并且污染物排放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
7、工业和信息化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企业开办农药生产企业审批,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1、农药企业核准申请表;
2、工商营业执照(现有企业)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新办企业)复印件;
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原药项目需乙级以上资质的单位编制);
4、企业所在地(地市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的审核意见(原药项目需提供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环评批复意见);
5、工业和信息化部规定的其他材料。
企业申请开办农药生产企业审批的服务流程:
1、申请企业应当按照农药生产管理办法规定将所需材料报送省级主管部门。
2、省级主管部门负责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将经过初审的企业申报材料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
3、工业和信息化部应当自受理企业申报材料之日起,对企业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4、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现场审查。
5、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进行专家评审和第三方机构检测。
6、工业和信息化部,完成对材料审查、现场审查、专家评审和第三方机构检测后,完成审核并作出决定。
7、对通过审核的企业,工业和信息化部确认其农药生产资格,并予以公示。
企业申请开办农药生产企业审批的预计完成时间是:资料提交齐全后的3-6个月左右。
关于企业申请开办农药生产企业审批的收费说明:
知企网的报价为知企网收取的咨询服务费的报价,不包含其他任何费用。
如企业要获知详细的收费说明请咨询知企网的工作人员。
注意事项:
1、开办农药生产企业审批的实施主体:原材料工业司。
2、开办农药生产企业审批的受理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1、开办农药生产企业审批的有效期多久?
答:有效期为5年。
2、开办农药生产企业审批有效期届满,企业要怎么办?
答:有效期届满后要求延续保留农药生产企业资格的企业,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个月前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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