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航机构设立审批产品概述:
一个港口一个引航,引航机构是政府的事业单位设立,企业不能申请设立引航机构。对忠于祖国,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范行业行为,维护行业秩序,加强队伍建设,维护行业合法权益,协调行业内部事务,加强对外联络,参与国际引航事务,提升我国引航整体水平和服务能力,保障航行安全和水域清洁,促进我国港口和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
必备条件:
一、设立引航机构审批:
1、有为外国籍船舶和必须申请引航的中国籍船舶提供引航服务,且年引领船舶在600艘次以上的需要,或者在引航区内未设立引航机构的;
2、引航区内有三名以上持有有效引航员适任证书的引航员;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验船机构的设立:
1、具有与拟从事的船舶检验业务相适应的检验场所、设备、仪器、资料;
2、具备相应的验船能力和相应的责任能力;
3、有与拟从事的船舶检验业务相适应的执业验船人员;
4、具有相应的检验章程、检验工作制度和保证船舶检验质量的管理体系;
5、拟从事的船舶检验业务范围符合交通部的规定;
6、需要设立分支机构的,设置方案和管理制度符合船舶检验管理的要求。
引航机构设立审批资料清单:
1、中国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成立验船机构:
(1)、申请书;
(2)、机构注册资金证明;
(3)、机构拟任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机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5)、组织章程;
(6)、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7)、机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一套);
(8)、法律、法规及技术文件配备情况登记表(包括国家有关船舶检验的法律、法规和有关的国际公约,有关船舶检验技术规范登记表,主管机关颁布或认可的检验规范、规则、规程、规定及其他技术标准);
(9)、有关的国际公约,有关船舶检验技术规范登记表,主管机关颁布或认可的检验规范、规则、规程、规定及其他技术标准);
(10)、设施、设备配置清单;
(11)、拟开展的船舶检验业务清单;
(12)、验船人员配备清单及其身份证明、注册资格证书和影印件。
2、境外验船机构申请在华设立验船机构:
(1)、申请书;
(2)、机构注册资金证明;
(3)、机构拟任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5)、组织章程;
(6)、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7)、机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一套);
(8)、法律、法规及技术文件配备情况登记表(包括国家有关船舶检验的法律、法规和有关的国际公约,有关船舶检验技术规范登记表,主管机关颁布或认可的检验规范、规则、规程、规定及其他技术标准);
(9)、有关的国际公约,有关船舶检验技术规范登记表主管机关颁布或认可的检验规范、规则、规程、规定及其他技术标准);
(10)、设施、设备配置清单;
(11)、拟开展的船舶检验业务清单;
(12)、验船人员配备清单(包括雇佣中国籍验船人员的比例)及其身份证明、注册资格证书和影印件;
(13)、境外验船机构所在国海事主管当局关于船舶检验机构的资信证明文件;
(14)、出资比例说明。
引航机构设立审批服务流程:
一、设立引航机构审批:
1、申请书形式审查及形式审查结果告知;
2、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审查,必要时到现场核实;
3、行政许可审查决定及审查结果告知;
4、准予行政许可的,签发许可文件;决定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验船机构的设立:
1、申请受理;
2、资质评估;
3、审核;
4、审批;
5、发证。
引航机构设立审批预计完成时间:自资料准备齐全开始60-80个工作日。
1、审核机关在2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
2、许可机关在20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验船机构的设立,资质评估合格后20个工作日。
引航机构设立审批收费说明:
1、知企网的报价为知企网的咨询服务费,不包括其他任何费用;
2、此审批项目官方不收取费用。
引航机构设立审批注意事项:
从事港口理货条件与从事港口经营非同一概念,申请条件不同。
1、违反港口规划建设港口、码头或者其他港口设施的,应如何处理?
答: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作出限期改正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除违法建设的设施;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建设项目的审批部门对违反港口规划的建设项目予以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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