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上海动漫游戏产业加快发展,提高动漫游戏企业及产品竞争力,根据《文化部关于扶持我国动漫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结合上海动漫游戏产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1、本市鼓励动漫游戏企业从事原创动漫游戏产品的开发制作,打造上海原创的动漫游戏形象和品牌,并按照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兼顾的标准予以扶持;
2、本项扶持的重点为优秀原创漫画、原创电视动画、原创动画电影与原创网络游戏产品。
1、动漫出版物:动漫出版物首印数在2万册以上或总印数在6万册以上的漫画作品,可申请该项扶持。其中,重点扶持2个市场反响好且衍生开发价值高的作品;
2、电视动画片:在本市备案公示(立项)并获得发行许可,在中央电视台、省级电视台黄金时段(17:00至21:00)播出的电视动画片可申请该项扶持。其中重点扶持在中央电视台播出的优秀作品,在原来的分钟数奖励基础上予以追加补贴;
3、动画电影:在本市备案(立项)的动画电影上映后即可获得10万元扶持。上映一年内票房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动画电影中,对票房排名前三位的作品每部追加不超过70万元的扶持;
4、网络游戏产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年收入达到200万元以上的移动端网络游戏产品,可申请该项扶持。其中,重点扶持1个实现客户端游戏、网页游戏和手机游戏数据互通的跨平台移动端网络游戏;
5、网络、手机动漫产品:网络、手机动漫产品销售年收入(包括播出收入与产品授权收入)在15万元以上的,可申请该项扶持;
6、动漫游戏产品出口:版权出口收入达到20万元的动漫产品或达到200万元的游戏产品,可申请该项扶持;
7、前期项目资助:对尚处于开发制作阶段或已完成开发制作尚处于宣传推广阶段的优秀原创漫画作品、优秀动画作品,择优予以贷款贴息补贴、保费补贴、前期宣传补贴。获得此项资助的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与国外制作机构合作生产项目,出口前景良好的;
(2)对漫画、动画、网游等三种产品类型进行改编或转化的;
(3)通过国内商业银行贷款方式进行融资;
(4)体现文化与科技融合,具有自主创新技术和知识产权的项目。
8、动漫游戏展会:对政府行业主管部门主导举办的动漫会展等活动给予适当资金补贴;
9、获国家级扶持资金的项目:对获得国家文化发展专项资金、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等国家级扶持资金的动漫游戏项目,予以适当配套扶持。
一、动漫出版物:
1、《上海动漫游戏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
4、动漫企业与出版社签订的出版合同列表及相应银行入账证明;
5、已出版发行的漫画图书或期刊(一本/一套)。
二、电视动画片:
1、《上海动漫游戏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
4、与播映机构签订的播放合同列表及合同复印件。
三、动画电影:
1、《上海动漫游戏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4、动画电影的票房收入汇总表及相关财务证明。
四、网络游戏产品:
1、《上海动漫游戏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
4、企业销售合同列表、合同复印件及银行入账证明。
五、网络、手机动漫产品:
1、《上海动漫游戏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4、企业销售合同列表、合同复印件及相应的银行入账证明。
六、动漫游戏产品出口:
1、《上海动漫游戏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4、版权出口合同列表、出口合同复印件及银行入账证明。
七、前期项目资助:
1、《上海动漫游戏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请表 》;
2、前期资助申请报告,内容应包括动漫作品创作和开发制作情况、市场运营计划、前期资助资金使用计划;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5、与国外机构合作生产的项目,需提供与外方合作合同;
6、申请贷款贴息的,需提供贷款合同和贷款利息的支付证明;申请保费补贴的需提供保险合同;
7、动画作品需提供剧本和样片。
八、动漫游戏展会:
1、《上海动漫游戏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4、行业主管部门对该会展活动的批复;
5、申请资助的资金细目。
九、获国家级扶持资金的项目:
1、《上海动漫游戏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4、获得国家级扶持资金的证明。
材料直接递交到市文广影视局、市文物局行政事务受理中心。文广影视局按照规定程序组织专家对申报企业和项目进行评审,确定扶持名单并予以资金扶持。申报指南及评审结果将在市文广影视局网站上公示。经专家集体审议,项目扶持金额可视当年度资金总额和项目申报情况作适当调整。
一、本项扶持的重点为优秀原创漫画、原创电视动画、原创动画电影与原创网络游戏产品。其中:
1、优秀原创漫画:动漫出版物首印数在2万册以上或总印数在6万册以上的漫画作品,可申请该项扶持。根据作品内容、艺术水准及出版发行量,评选8个优秀原创漫画作品,给予每个作品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补贴。其中,重点扶持2个市场反响好且衍生开发价值高的作品,给予每个作品20万元的补贴;
2、优秀原创电视动画:在本市备案公示(立项)并获得发行许可,在中央电视台、省级电视台黄金时段(17:00至21:00)播出的电视动画片可申请该项扶持。在中央电视台播出每分钟给予最高不超过800元的补贴,在省级电视台播出每分钟给予最高不超过600元的补贴。其中,重点扶持在中央电视台播出的优秀电视动画作品,在分钟数补贴基础上追加20万元的补贴。同一动画作品在中央电视台和省级电视台均有播出,按从高不重复原则给予扶持;
3、优秀原创动画电影:在本市备案(立项)的动画电影上映后可获得10万元的补贴。上映一年内票房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动画电影中,对票房排名前三位的作品每部追加不超过70万元的补贴;
4、优秀网络游戏产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年收入达到200万元以上的移动端网络游戏产品,可申请该项扶持。根据产品内容与市场表现,评选5个优秀网络游戏作品,给予每个产品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补贴。其中,重点扶持1个实现客户端游戏、网页游戏和手机游戏数据互通的跨平台移动端网络游戏,追加20万元的补贴。
二、本项还将对产业链其他领域优秀原创作品给予以下扶持:
1、优秀原创网络/手机动漫:网络/手机动漫产品销售年收入(包括播出收入与产品授权收入)在15万元以上的,可申请该项扶持。根据作品内容及市场表现,评选5个优秀原创网络/手机动漫作品,给予每个作品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补贴;
2、优秀动漫游戏出口产品:版权出口收入达到20万元的动漫产品或达到200万元的网络游戏产品,可申请该项扶持。根据产品出口收入,评选5个优秀出口产品,给予每个产品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补贴。
同一动漫游戏产品或项目在一年内只能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获得本办法的一次扶持。已获得本市市级财政同类扶持或补贴的项目原则上不再从本专项资金中获得扶持。
服务评价
好评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