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宣传、普及电力法律和行政法规知识;
2、监督电力法律、行政法规和电力技术标准的执行;
3、监督国家有关电力供应与使用政策、方针的执行;
4、负责月用电计划审核和批准工作;
5、协调处理供用电纠纷,依法保护电力投资者、供应者与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6、负责进网作业电工和承装(修、试)单位资格审查,并核发许可证;
7、协助司法机关查处电力供应与使用中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
8、依法查处电力违法行为,并作出行政处罚。
1、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廉洁奉公;
2、具有电气专业中专以上或相当学历的文化程度;
3、有三年以上从事供用电专业工作的实际经验和相应的管理能力;
4、经过法律知识培训,熟悉电力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和电力技术的标准以及供用管理规章。
供用电监督资格由个人提出书面申请,以申请人所在单位同意,县以上电力管理部门推荐,接受专门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考试,合格后发给《供用电监督资格证》。
1、省级电力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供用电监督管理人员的资格申请、审查和专门知识及技能的培训工作。国务院电力管理部门负责供用电监督资格的全国统一考试,并对合格者颁发《供用电监督资格证》。《供用电监督资格证》由国务院电力管理部门统一制作;
2、县以上电力管理部门必须从取得《供用电监督资格证》的人员中,择优聘用供用电监督人员,报经省电力管理部门批准,并取得《供用电监督资格证》后,方能从事电力监督管理工作。《供用电监督证》由国务院总理电力管理部门统一制作。
国务院电力管理部门负责供用电监督资格的全国统一考试,并对合格者颁发《供用电监督资格证》。
知企网收取的只是咨询服务费。
各级电力管理部门应依法配备供用电监督管理人员。担任供用电监督管理工作的人员必须是经过国家考试合格,并取得相应任聘资格证书的人员。
服务评价
好评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