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产品概述:
为规范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工作,加强食品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提升食品检验机构的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必备条件:
1、食品检验机构应当是依法设立(注册)或相对独立的检验机构,能够承担法律责任;
2、非独立法人食品检验机构应当由其法人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员负责并承担责任;
3、食品检验机构应当使用正式聘用的检验人员,检验人员只能在一个食品检验机构中执业;
食品检验机构不得聘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从事食品检验工作的人员;
4、开展动物试验的食品检验机构,应当取得省级以上实验动物管理部门颁发的《实验动物环境设施合格证书》;自产自用动物的检验机构必须具有《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和《实验动物质量合格证》。
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资料清单:
1、新上检验项目论证报告(没有扩项时暂可不提供,新成立的机构不需要提供);
2、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申请书1份,非食品项目实验室资质认定申请书1份(无此项目不需填写),食品和非食品项目实验室资质认定申请书1份。(申请书可到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上下载;人员情况表市局人事科盖章;合同制工人提供合同,市局人事科盖章);
3、独立法人提供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首次申请、复查)的原件和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5、非独立法人提供所属法人单位法律地位证明、实验室设立的批文的原件和复印件;
6、法人授权文件(指非独立法人)
7、机构设置(指验收实验室)或机构筹建(指授权实验室)的批准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最高管理者任命文件;
8、从事特殊检测人员的资质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若有时);
9、典型检验(测)报告复印件(包括以往检测产品抽样复印件,每一小类提供一份;新扩项产品要求每一小类提供一份);
10、执行标准时效性证明;
11、近两年内参加能力验证或比对试验(包括实验室间)的文件、结果通报和原始记录复印件;
12、质量手册;
13、程序文件;
14、内审报告;
15、管理评审报告。
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服务流程:
1、申请资质认定的食品检验机构(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向国家认监委或者省级质量监督部门(以下统称资质认定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符合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申请材料应当真实有效;
2、资质认定部门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并自收到材料之日起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书面决定;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资质认定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对申请人完成技术评审工作,评审时间不计算在作出批准的期限内;
4、资质认定部门应当自技术评审完结之日起20日内,对技术评审结果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决定批准的,向申请人颁发资质认定证书,并准许其使用资质认定标志;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预计完成时间:
自资料备齐审理合格后七个月时间完成
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收费说明:
1、知企网的报价为知企网的咨询服务费,不包括其他任何费用;
2、此项目审批官方不收取任何费用。
评审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质认定部门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对其作出暂停或者停止从事评审的处理:
1、未依照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规定实施评审活动的;
2、同时对同一申请人既实施评审又提供咨询的;
3、与申请人有利害关系或者其评审可能对公正性产生影响,未进行回避的;
4、透露工作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
5、收受当事人礼金、有价证券以及谋取其他不当利益的;
6、出具虚假或者不实评审结论的;
7、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行为。
1、食品检验机构出现什么情况,资质认定部门应当依法办理资质认定证书注销手续?
答:1、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的;
2、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届满,经复查不符合延续批准决定的;
3、食品检验机构依法终止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的其他情形。
服务评价
好评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