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管理办法(试行)》(2003年2月21日水利部第17号发布,2003年5月1日起施行);
2、《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申报工作的通知》(2003年3月12日 办资源[2003]27号。
1、具有法人资格,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
2、能够独立完成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中取水、用水、退水等主要因素的调查分析和影响预测,有能力开展相关区域水资源现状调查和预测,有分析、审核技术报告、监测数据的能力,能独立编写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3、拥有能满足从事水资源调查评价、水资源规划、水利工程和给水排水工程规划设计、生态与环境分析、经济分析等工作要求,熟悉和掌握流域和区域水资源状况,符合上岗条件,熟悉和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的专业技术人员;
4、配备有与业务范围相适应的专业设施和设备;
5、符合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分级标准并通过审批机关组织的专家审查和综合评定。
1、申请表一式四份;
2、法人资格证明;
3、法定代表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的简历及身份证明;
4、在职专业技术人员统计表、技术骨干职称证明;
5、承担过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或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相关业务的业绩证明;
6、必备的工作场所和专业技术设施、设备证明;
7、单位章程或有关的管理规章制度;
8、审批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1、申请人将申请材料送请其主管部门签署意见;
2、申请取得甲级资质的,向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经初步审查后将初步审查意见和全部材料报送水利部审批。流域管理机构的所属单位申请取得甲、乙级资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直属单位申请取得甲级资质的,向水利部提出申请;
3、水利部组织专家评审;
4、水利部作出审查决定。同意颁发资质证书的,向申请单位颁发资质证书;不予颁发资质证书的,应当向申请单位书面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单位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
知企网的报价为知企网的咨询服务费,不包括其他任何费用。
对不符合受理条件和标准的,不予受理,退回材料并书面说明理由及申办人的相关权利和投诉渠道。需要补齐补正材料的,应立即将需要补齐补正材料的内容要求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服务评价
好评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