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戏版号是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批准相关游戏出版运营的批文号的简称,是由国家新闻出版
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审核发布的,对于游戏根据著作权(游戏软件著作权,含网络游戏)法]和[计算机游戏软件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游戏软件厂商或者个人作者开发的游戏软件在开发完成后就受到著作权(游戏软件著作权,含网络游戏)法的保护。同时,游戏版号也是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同意相关游戏出版上线运营的批准文件,全称《网络游戏电子出版物审批》。
进口游戏版号申请,是根据依据《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文化部令第27号发布,文化部令第32号修订)、《文化部关于实施<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文市发〔2003〕27号)和《文化部关于加强网络游戏产品内容审查工作的通知》(文市发〔2004〕14号),实行的。
1、报审单位应当为获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单位。
2、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在对拟进口的网络游戏内容进行自审后,再向文化部提出申请。
3、申报审查的进口网络游戏应当为独家授权使用,其版权贸易或运营代理协议必须符合我国《合同法》、《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不得有显失公正的条款。待文化部内容审查通过后,上述协议方可生效。
4、进口中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网络游戏参照外国网络游戏办理相关手续。
5、申请进口网络游戏内容审查的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应当确保所报审的网络游戏研发完整,与正式运营(或公测)的版本相一致。
1、文化部进口网络游戏内容审查申报表和文化部进口网络游戏材料登记表;
2、主题以及内容说明书;
3、操作说明(中、外文文本);
4、样品(中、外文文本,包括网络游戏软件客户端程序,以CD-ROM,DVD光盘为载体)三份,且提供登录账号及其相应密码,该账号应可以遍历游戏全部场景和功能;
5、游戏中全部对白、旁白、描述性文字及游戏主题曲、插曲的歌词文本(中、外文文本)(本项只需提供电子版);
6、版权贸易或运营代理协议(中、外文文本)、原始版权证明书、版权授权书副本或复印件;
7、输出国家或地区对该游戏的分级评价或有关证明;
8、申请单位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9、自行审核报告(须写明是否存在违反相关规定的内容,以及对可能存在争议内容的相关说明);
10、内容审查所需的其他文件。
文化部收到进口网络游戏内容审查申请后20个工作日(不含专家审查时间)内,由审查委员会对进口游戏进行内容审查。审查合格的,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网络游戏批准单”,准予上线运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进口,并说明理由。
申请进口游戏版号,从材料受理后,一般还需要60-80个工作日的时间。
关于申请进口游戏版号的收费说明:
企业申请进口游戏版号,知企网报价为咨询服务费的价格。
申请游戏版号,需要注意,互联网出版不得载有以下内容:
1、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3、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4、宣扬邪教、迷信的;
5、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6、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7、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8、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9、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1、手游需要申请游戏版号吗?
答:所有的游戏都需要申请游戏版号的,手机游戏作为游戏的一种也不例外。
服务评价
好评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