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养配餐员是劳动保障部于2002年2月26日颁布的一种新型职业,其职业代码为4-03-04-01,为第42种职业。中国已有职业培训机构从事营养配餐员的培训,其资格考核和标准已以颁布,并有指定培训考核教材。根据用餐人员的不同特点和要求,运用营养学的基本知识配制适合不同人群合理营养要求的餐饮产品的人员。
1、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餐饮职业(如烹调、面点、餐厅服务等)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从事餐饮相关职业(如烹调、面点、餐厅服务等)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2、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3、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的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
1、签订协议;
2、支付款项;
3、完成项目、支付尾款。
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中级不少于30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26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220标准学时。
知企网收取的只是咨询服务费。
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问:培训内容是什么?
1、国家营养配餐员的定义及职业规范及国家职业资格说明;
2、营养学基础知识;
3、常见烹饪原料、蔬菜、水产、肉类的基础知识;
4、食物中毒及其预防;营养食品和垃圾食品的介绍;
5、营养结构与膳食平衡;
6、营养计算理论及训练;
7、不同人群的营养带量食谱设计及训练;
8、食品安全及食品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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