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28号)、《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广电总局令第26号)。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资格考试:
1、遵守宪法、法律、广播电视相关法规、规章;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含应届毕业生)。
二、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相关执业资格注册:
1、已取得《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资格考试合格证》或《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合格证》;
2、在制作、播出机构相应岗位实习满一年;
3、身体状况能胜任所申请执业的工作岗位要求;
4、无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党纪政纪开除处分的;
5、以普通话为基本用语的播音员主持人,取得与岗位要求一致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1、签订协议;
2、支付款项;
3、完成项目、支付尾款。
20-40个工作日。
知企网收取的只是咨询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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