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8号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已于2006年12月11日经建设部第11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7年8月1日起施行。
为了加强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范建设工程监理活动,维护建筑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监理活动,申请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实施对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从事建设工程监理活动的企业,应当按照本规定取得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并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工程监理活动。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有关部门配合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实施相关资质类别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水利、信息产业等有关部门配合同级建设主管部门实施相关资质类别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监督管理工作。工程监理行业组织应当加强工程监理行业自律管理。鼓励工程监理企业加入工程监理行业组织。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分为综合资质、专业资质和事务所资质。其中,专业资质按照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划分为若干工程类别。综合资质、事务所资质不分级别。专业资质分为甲级、乙级;其中,房屋建筑、水利水电、公路和市政公用专业资质可设立丙级。
综合资质,可以承担所有专业工程类别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
申请企业需要满足如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少于600万元。
2、企业技术负责人应为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具有15年以上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或者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
3、具有5个以上工程类别的专业甲级工程监理资质。
4、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60人,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5人,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合计不少于15人次。
5、企业具有完善的组织结构和质量管理体系,有健全的技术、档案等管理制度。
6、企业具有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
7、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一年内没有《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第十六条禁止的行为。
8、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一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
9、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一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发生三级以上工程建设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两起以上四级工程建设安全事故。
企业需要提供的资料如下:
1、企业申请报告,内容包括:企业成立时间、注册部门、注册实收资本金、办公场地、现有资质情况、人员组成情况、技术负责人的工程管理经历、已监理的代表工程情况、工程试验检测设备情况、所申请资质等;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3、企业原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4、企业章程复印件;
5、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的任命(聘用)文件、身份证明、工作简历的复印件;
6、企业技术负责人的任命(聘用)文件、身份证明、工作简历、毕业证书、相关专业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和加盖执业印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等复印件;
7、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的身份证明、加盖执业印章的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无执业印章的,须提供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
8、企业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财务决算年报表;
9、办公场所(自有的:提供产权复印件;租用的:提供出租方产权证明及租用合同(协议)复印件);
10、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的购置清单及发票(按申请表要求填写);
11、必要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和档案等管理制度的证明材料;
12、企业近2年内业绩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包括:监理合同、监理规划、工程竣工验收证明、监理工作总结和监理业务手册。
注意:具有甲级设计资质或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申请与主营业务对应的专业工程类别甲级监理资质的,除应提供1、2、3、5、6、7、8、10所列材料外,还需提供企业具有的甲级设计资质或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不需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
1、申请工程监理甲级资质,企业直接向建设厅申报,由建设厅初审后全部报建设部审批。
2、申请工程监理乙、丙级资质,企业向注册地设区市建设局(建委)申报,由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初审后全部报建设厅审批。
3、中央在陕企业及省直属企业申请资质,直接向建设厅申报。省直属企业是指企业的资产、行政、人事任免等事项均由其省级主管部门直接进行管理的企业。
4、企业申请的资质批准后,应及时进行网上申报。
企业申请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资质的预计完成时间:资料提交并且符合要求后的40-100个工作日。
关于企业申请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资质的收费说明:
知企网报价为知企网收取的咨询服务费的报价,不包含其他任何费用。
工程监理企业不得有下列行为:
1、与建设单位串通投标或者与其他工程监理企业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
2、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
3、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
4、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或以其他企业名义承揽监理业务;
5、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6、将承揽的监理业务转包;
7、在监理过程中实施商业贿赂;
8、涂改、伪造、出借、转让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1、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资质证书的有效期为多久?
答:证书的有效期为5年。
2、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资质证书一共有几本?
答: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每套资质证书包括一本正本,四本副本。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资质有效期届满,工程监理企业需要继续从事工程监理活动的,应在什么时间办理续延?
答:应当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60日前,向原资质许可机关申请办理延续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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