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
1、《关于承包经营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规定》;
2、《关于受托经营管理合营企业的外国(地区)企业审批登记问题的通知》。
合营企业必须符合下列全部条件方可实行承包经营:
1、合营企业应是属于国家鼓励或允许的行业的项目。但属于国家重点项目,特别是能源和交通项目,不得实行承包经营;
2、中外合营者已经按合营合同如期如数出资并经过验资,确因经营管理不善而难以维持的合营企业。
注:受托经营:无条件。
1、外商投资合营企业实行承包经营的申请报告;
2、合营企业董事会关于实行承包经营的决议;
3、经合营企业董事会批准的,由承包者提出的使企业扭亏为盈的具体措施的报告;
4、承包者的合法开业证明、公司章程及最近3年的资产负债表;
5、承包经营合同;
6、原合营企业合同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复印件);
7、主管部门、财政税务部门对该合营企业承包经营的意见;
8、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委托方的合法开业证明;受托方的章程。
1、受理;
2、审核、评审;
3、分管领导签发。
18个工作日。
知企网收取的只是咨询服务费。
服务评价
好评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