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简称:文网文或者网文。通过网络运行或经营除游戏外的产品进行商业化营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需得到当地文化局的同意或认可,由文化局颁发的网络文件经营许可证。例如:动漫、音乐、艺术品等。
1、公司的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其中货币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
2、内资企业(其中港澳台企业不算是内资企业)。
1、基本情况表。
2、设立互联网文化单位申请表。
3、营业执照副本和章程复印件。
4、资金来源、数额及其信用证明文件。
5、法定代表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和简历。
6、主要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10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毕业证复印件,要求正规本科学历。
7、房屋租赁合同和房产证明文件。
8、互联网站有相关申请的网文项目。
9、域名要求为顶级域名,可以通过IP地址打开申请的域名。
1、按照资料清单准备资料。
2、在官方的网站上提交审核材料。
3、等待审核结果。
4、去工信部递交纸质材料。
5、两个礼拜后拿到受理单。
6、领取证书。
纸质资料递交到官方后60个工作日可以出证。
1、本产品除知企网外,任何第三方不收取费用。
2、知企网只收取咨询服务费。
3、可加急办理,但是要收取3万的加急费,在纸质材料递交到官方合格后的15-25个工作日发证。
4、此报价为北京地区报价,其他区域的报价要根据当地的情况具体协商。
本产品有如下几点是需要注意的:
1、后续服务有:年检、续办、变更和注销。
2、每年定期年检,但是年检的时间是不固定,要参考文化部(厅)的具体的通知执行。
3、到期要提前3个月提出续办申请。
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应提交有关主管部门前置审批的审核同意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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