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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施工总承包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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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编号:
    SN_7930CD7F1A2D
  • 历史成交量:
    10454
  • 知企价格:
    600,000.00
  • 优惠信息:
    直降,已优惠¥50,000.00
  • 价格区间:
    600000-700000
  • 服务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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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矿、渔、食品

建筑、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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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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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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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材料目录
    • 行政许可程序
    • 等级
    • 行政许可条件
    • 行政许可办理期限
    • 行政许可办理机构
    • 完成时限
    • 行政许可依据
    • 行政许可数量
    • 流程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3
    、企业章程复印件(需附股东签字或盖章页);
    4
    、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身份证件复印件;
    5
    、企业经理、技术、财务、经营负责人(标准中要求)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身份证件复印件;
    6
    、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或注册建造师的注册证书[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名称与申报资质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应当提供原注册(或工作)单位和申请资质单位及省级注册管理部门出具已申请变更的证明材料];
    7
    、企业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件、劳动合同复印件;
    8
    、标准中对专业人员和技术工人有特殊要求的,应提供职称证书或岗位证书、身份证件、劳动合同和反映专业的证明材料;
    9
    、代表工程的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单(备案表)或质量核验资料等不能反映层次、跨度、高度、造价等技术指标的,需提供图纸、照片、工程结算单等;
    10
    、企业近三年统计报表(《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建筑业企业生产情况》表和《建筑业企业财务状况与材料消耗情况》表);
    11
    、企业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12
    、资质标准对企业设备、厂房有具体要求的,企业应出具设备购置或租赁合同、发票、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
    13
    、对企业分立、合并后设立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还应提交下列材料:
    1
    )企业分立、合并情况说明;
    2
    )企业分立、合并的批准文件或董事会决议;
    3
    )分立、合并前原企业近三年财务报表和统计报表;
    4
    )有资格的单位出具的验资证明;
    5
    )新企业与原企业的人员、工程业绩及相关设备的分割、合并情况;
    6
    )企业分立或合并,原企业仍保留资质的,应与分立或合并后的企业同时申报。
    1、申请人先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提交有关材料。其中,中央管理的企业直接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申请; 
    2
    、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3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进行审核。其中铁道、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方面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评审后,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准予许可的,于法定时间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资质证书。 
    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和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批;其他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中央管理的企业直接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申请。
    具体条件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办建[2001]24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建市[2007]72号)等规定。 
    初审期限为二十个工作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自收到初审意见和材料之日起,在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因故经分管部长批准,可延长十个工作日。在审批过程中,需要有关部门评审的,评审时间为20个工作日,专家评审20个工作日,专家评审意见在有关媒体上公示10个工作日,部门评审、专家评审及专家意见公示时间均不计算在许可办理期限之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审批集中受理办公室
    10~5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二条、十三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无限制。 

    1 签订协议

    2 支付款项

    3 完成项目、支付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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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诚信保障体系分为绝对保障和升级保障

              诚信保障体系分为绝对保障和升级保障: 绝对保障:先行赔付、误一罚十、价格特搜、误工赔偿,凡是经过知企网认证的服务商,皆具备绝对保障内容。升级保障:服务不好无理由退款、先服务后付款、十倍差价返还,此项服务是服务商自行选择,凡是选择该项服务的服务商皆标注相应的服务标识。

    先行赔付

              所有经过知企网的认证服务商 ,都已预先交付给网站一笔质量保证金,一旦服务商与消费者之间发生纠纷,通过第三方机构鉴定(如消保委、质量检测局等)确定是服务商的责任,但此时服务商又不予或不能解决的,那么网站将启用质量保证金对消费者的实际损失进行陪付。

    假一罚十

              在知企网内,经过网站审核并拥有正规授权资质的认证服务商。如在此类服务在服务商处,出具各种报告数据等等有假,经国家相关机构检测并确认后通过第三方机构鉴定(如消保委、质量检测局等)确定是服务商责任网站将会要求监督服务商按照合同总价,进行假一罚十的赔偿,并且取消该服务商与知企网合作资格。

    价格特搜

              知企网内所有经过网站审核通过的认证服务商都接受消费者的价格监督,从网站订购服务之日起30天内,如发现其他正规渠道所服务价格低于网站服务价格(产品所有包含的主件、附件、服务等所有费用的总价格低于网站的报价),可向网站进行价格举报。经网站核实,举报成功的消费者可获得网站授予的论坛勋章和一份精美的纪念品。同时网站会要求服务商进行调价,价格低于举报价格,后期消费者可按调整后的价格进行订购。

    误工赔偿

              消费者在知企网下订并确认好服务信息后,需要立即启动项目以及进行上门服务的,按照国家相关“误工赔偿”规定,每延误一天误工费按照合同签订总价的千分之三执行赔偿,具体误工天数计算以网站、客户、服务商三方协商天数为准。

    退换服务类型

              在知企网内,所有带有服务标志的服务,表示服务商承诺提供7天无理由退换服务。当消费者得到服务7天内,如对服务不满意、不喜欢,在不影响继续合作的情况下,都可以向知企网提出退换服务申请(非标定制服务除外)。但其间产生的交通费用及第三方等,由消费者自行承担。

    先服务后付款

              在知企网中,所有带有服务标志的服务,主要针等企业管理咨询和法律咨询等等,可以先支付总合同款的30%。当服务完毕,消费者验收满意后,再支付剩余货款的70%。除以上类别外的服务,认证、知识产权、商标、检测报告、查新报告无需预付30%货款,只要当服务验收满意后,再支付全款。

    十倍差价返还

              在知企网内,所有带有服务标志的服务,均承诺消费者可购买到本地区最低价。若消费者发现本服务格高于其他正规渠道的服务,网站核实无误,您将获得差价十倍返还的奖励,同时网站将要求服务商下调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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