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是为了加强对从事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企业的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结合建筑智能化工程的特点。
为了加强对从事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企业的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结合建筑智能化工程的特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工程范围系指各类建设工程中的建筑智能化工程;本标准是核定从事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活动的企业资质等级的依据;
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设一级、二级两个级别;
可以承接的业务范围如下:
1、取得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的企业,可从事各类建设工程中的建筑智能化项目的咨询、设计、施工和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工程,还可承担相应工程的总承包、项目管理等业务;
2、并且取得一级资质的企业承担建筑智能化工程的规模不受限制;
3、具体业务如下:
综合布线及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设备监控系统工程;安全防范系统工程;通信系统工程;灯光音响广播会议系统工程;智能卡系统工程;车库管理系统工程;物业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工程;卫星及共用电视系统工程;信息显示发布系统工程;智能化系统机房工程;智能化系统集成工程;舞台设施系统工程;
1、企业资信
1.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1.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800万元,净资产不少于960万元;
1.3、近五年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智能化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2项;
1.4、近三年每年工程结算收入不少于1200万元。
2、技术条件
2.1、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不少于8年从事建筑智能化工程经历,并主持完成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2项,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或高级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
2.2、企业具有从事建筑智能化工程的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0名。其中,自动化、通信信息、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分别不少于2名,注册电气工程师不少于2名,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项目经理)不少于2名;
2.3、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均具有完成不少于2项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业绩。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3.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3.2、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良好。具备技术、安全、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1、工程设计施工资质申请表及电子文档;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的验资证明或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
4、企业章程;
5、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简历及任命文件;
6、企业技术负责人简历及任职文件、毕业证书、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职称证书、主持完成的工程业绩证明;
7、企业注册执业人员身份证明、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个人业绩证明(资质标准中要求提供的);
8、企业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毕业证书、职称证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个人业绩证明(资质标准中要求提供的);
9、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包括注册和非注册人员)与原聘用单位的解聘证明或有关人事管理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与现聘用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证明;
10、企业的工作场所及必要的技术装备证明;
11、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及技术、安全、档案等方面管理制度文件。
1、企业按照资料清单的要求,及时将所需要的资料准备齐全。
2、资料准备齐全以后,应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且提交材料。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企业及其所属一层级的企业申请资质的,应由国资委管理的企业向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且提交资料。
3、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资质申请的受理,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审查完毕,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审批。
4、资质受理和审批部门负责进行审查,并将审查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准予许可的,发布公告并向申请人颁发资质证书。
申请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一级,因为最终要上报到建设部审批,所以需要的时间较长,大概需要1年半左右。
申请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平台上的报价为知企网收取的咨询服务费。
1、企业申请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要如实填报《工程设计施工资质申请表》,企业法定代表人须在申请表上签名,对其真实性负责。申请材料报出后,不得修改。申请材料要清楚、齐全,出现数据不全、字迹潦草、印鉴不清、难以辨认的,资质受理部门可不予受理。
2、企业申请资质,需报送《工程设计施工资质申请表》一式二份,附件材料一份,电子文档一份。附件材料是指除资质申请表以外的其他材料。附件材料可采用复印件,原件须由资质受理部门进行审查核实,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已审核原件的印章。其中资质证书正、副本须全部复印,不得有缺页。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注册执业人员应加盖个人执业印章(未注册人员除外)。材料中要求加盖公章或印鉴的,复印的无效。附件材料一律使用A4纸,并分类装订成册。
3、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工程业绩、技术装备等资质条件,均是以独立企业法人为单位审核。
4、设计与施工资质证书的有效期为五年。有效期届满,企业需延续资质证书有效期的,应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向省级建设主管部门提出资质延续申请。未提出申请的,有效期届满后由资质发证机关收回资质证书。
1、申请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一级中的工程业绩是指什么样的工程业绩?
答:本标准中的工程业绩是指已竣工并验收质量合格的建筑智能化工程的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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