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依据: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12号第314项“国产电视剧题材规划立项和电视剧片审查”);
2、《电视剧审查管理规定》(2004年10月国家广电总局令第40号)第4条:国家对电视剧实行题材规划立项审查和电视剧发行许可制度。第6条: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电视剧题材规划立项的初审。
申请电视剧题材规划立项,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持有《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
2、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3、地(市)级以上电视台;
4、持有《摄制电影许可证》的电影制片机构。
申报电视剧题材规划立项,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电视剧题材规划立项申报表》或《电视动画片题材规划立项申报表》;(可在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站下载或在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领取);
2、表述剧目主题思想、主要人物、时代背景、故事情节等内容的不少于1500定的简介;
1、受理;
2、审查;
3、专家评审;
4、决定;
5、制发校核、告知送达。
20日。
此项目无官费,知企网收取的只是咨询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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