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等级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
三级幼儿园标准:
一、园舍空间与设施:
1、园舍相对稳定和独立,产权明晰合法,设置在安全区域内。园舍建筑安全,没有安全隐患。园舍场地布局基本合理,日照基本充足[16],排水通畅,清洁整齐,远离污染源;
2、户外活动场地生均面积不少于2平方米,建筑物二楼及二楼以上平台面积按二分之一计算),户外活动场地安全,布局基本合理,有一定比例的绿化面积(生均0.5平方米以上);
3、户外活动场地配备适合幼儿活动的体育活动设施和器械,数量能够满足全园四分之一以上幼儿同时活动的需求。体育设施布局基本合理,有基本的安全防护措施。体育活动设施和器械没有明显的安全隐患;
4、有必要的辅助用房,包括办公室、保健室、会议室(可兼做他用)、食堂、传达室、成人厕所等。寄宿制幼儿园(班)必须有疾病隔离室、浴室、洗衣房等;
5、装备紧急报警装置、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及简易实用的防护器械。在紧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等位置,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
6、教师有基本的办公场所和设备。有一定的教学参考资料,师均拥有专业书籍10册以上,幼教专业杂志达2种以上,有教学需要的音像资料。
二、班级空间与设施:
1、班级活动室与午睡室合用,两者使用面积之和不得低于生均2平方米,与午睡室分设,则活动室使用面积不得低于生均1.5平方米。有较好的采光、照明、通风条件,有基本的温度控制设施,室内环境整洁;
2、儿童厕所临近班级(至少在同一楼层);设备数量够用(可以是在轮流使用的情况下),有便器/蹲位4个以上或便槽2米以上,设施安全,基本清洁;至少有4个高度基本适宜的流水洗手设施,有肥皂/洗手液和每人专用的擦手毛巾。班级内有适宜的饮水设备和安全卫生的饮用水;
3、每位幼儿有自己铺位和卧具。每位幼儿的卧具分隔存放,床铺基本干净卫生,按时清洁消毒。寄宿制幼儿园(班)必须有幼儿专用、每人一床的独立寝室;
4、桌椅、玩具柜等家具设备数量够用,基本符合幼儿的身高尺寸。教学设施设备按《浙江省幼儿园装备规范(试行)》三级标准配备,基本满足日常教育活动的需要;
5、室内自由游戏时,可以布置出3个以上活动区角,活动区角有基本的家具设备和一些游戏材料,区角空间和材料能满足班级一半幼儿同时进行区角活动的需要(以便分组轮流使用)。区角适合幼儿阅读的图书有3种以上主题类型,生均1册以上,每学期轮换更新10%以上。
三、人员配备与待遇:
1、每个班级配备2名以上保教人员;寄宿制幼儿园(班)每班至少配备3名保教人员。全日制幼儿园应配医务保健人员1名(幼儿数在150名以下可以兼职);寄宿制幼儿园应配2名,保证夜间有值班医务保健人员1名,全园幼儿人数超过300名的酌情增加。有1名持证专职安全保卫人员;
2、6个班以下设园长1名(3个班以下小规模幼儿园,园长可由教师兼任;幼儿数200名以上,可酌情增设副园长或园长助理)。园长应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3年以上教育工作经验,持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取得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核发的《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3、专任教师均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所有专任教师学历合格(高中或中专及以上),50%以上专任教师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其中学前教育专业占25%以上。10%以上专任教师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4、卫生保健人员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经过卫生保健专业培训,并取得上岗证。保育员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55周岁以下、受过保育专业知识培训,并取得上岗证;
5、幼儿园所有工作人员须持有效的健康证,无慢性传染病和精神疾病,无抽烟酗酒等不良嗜好,并每年进行体检;
6、幼儿园依法与在职非在编教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办理医疗、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险。非在编合格专任教师的工资收入达到当地在编教师工资标准的60%以上,其他人员工资不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
四、园务管理与教师队伍建设:
1、幼儿园和班级规模适宜(全园幼儿总数不超过500名)。班级规模得到适当控制,小班不超过30人,中班不超过35人,大班不超过40人;
2、园长重视对班级日常教育活动的指导。正、副园长承担一定的教育教学任务,每月至少2个半日活动或累计6小时以上;园长每学期进班观察与指导累计不少于10个完整的半日活动;业务副园长或园长助理每学期不少于25个完整的半日活动;
3、办园经费来源合法稳定,幼儿园收费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规。在正常教育时间内没有以“兴趣班”“实验班”“特色班”等名义另行收费或超高收费。财务管理比较规范,账目清楚,没有非法挪用经费和经费流失现象。经费使用比较合理,能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园舍维修、环境设备、教玩具、图书更新等,没有非法挪用经费和经费流失现象;
4、师生伙食账目分开,幼儿伙食费全部用于幼儿伙食,除开支食堂必需的水电气外,没有开支工作人员工资和食堂设备的现象,每月盈亏比例不超过4%。定期向家长公示伙食费(一般每月1次)和代管费(每学期至少1次)的收支情况。近3年生均公用经费均达到250元/年(农村为200元/年)以上;
5、重视教师继续教育和专业发展工作,有教师培训、研修和教科研制度,定期开展园本研修活动,研修有计划,有时间保证。每年有一定的教师培训经费,有教师专业发展规划并付诸实施,每位教师平均每5年继续教育不少于360学时;
6、重视师德建设,近2年内没有任何经举报查实的师德不良或违法事件(如,体罚和变相体罚、恐吓、辱骂儿童;索要收受家长红包或礼品等)。
五、安全与卫生保健:
1、安全管理制度基本健全,责任到人,按要求配备消防设施设备,园内各种建筑、设施设备均有安全防护措施,教育活动所提供的场地、材料、教玩具等均能确保安全。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近2年内没有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2、在各类活动中,教师为幼儿提供足够的安全监护。各班级有计划地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教导幼儿基本的自我保护方法,帮助幼儿树立自我保护意识。每学期进行一次适合幼儿年龄特点的防灾演练;
3、幼儿园保健室有基本的设备、器械、药品,班级的卫生保健和消毒设备安全、卫生、齐备,按规定使用;
4、建立并执行健康检查、卫生消毒及卫生保健登记统计等各项卫生保健制度。幼儿每年体检一次,受检率100%,预防接种率达100%。做好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等日常卫生保健工作,配合卫生部门做好计划免疫工作。取得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证书》;
5、重视幼儿的饮食营养与健康,根据时令及幼儿特点制订食谱,为幼儿提供合理膳食。全园幼儿生长发育各项指标基本正常;
6、食堂做好饮食卫生管理,幼儿食品有48小时的留样;开展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并达到C级以上,近2年没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六、班级保育和教育:
1、入厕、洗手、饮水的时间安排和组织方式基本合理。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和需求,提供必要的安全监护和护理。在需要洗手的环节,保教人员和大多数幼儿能洗手;
2、进餐时间安排合理。进餐环境清洁,餐具卫生、数量够用。进餐护理方式基本适当,不强迫、催促幼儿吃饭;
3、午睡时间安排符合大多数幼儿的需要。午睡环境没有明显干扰睡眠的因素;幼儿午睡期间有足够的成人监护,护理方式平静温和,不具有惩罚性;
4、一日活动安排基本合理(如,动静交替,每天至少有一次室内的区角游戏,每天都有户外活动和体育活动)。一日活动内容多样(至少涉及3个课程领域),有利于促进幼儿多方面的发展。生活环节组织基本有序,活动间转换过渡基本顺利;
5、班级环境创设和展示的作品适合幼儿。有一些班内幼儿作品被展示(占班级幼儿数的三分之一,至少5件以上);
6、一天中幼儿有一些时间[20]自由游戏活动[21]。教师能够为幼儿的自由游戏活动提供多种选择(至少3种以上)。教师对幼儿自由游戏活动的监护与指导基本适当,与幼儿有较多的积极互动;
7、如果天气条件允许,一天中有多次、累计90分钟以上的户外活动,其中自由活动不低于30分钟。恶劣天气,幼儿有30分钟以上的室内体育活动。保教人员能够为户外活动和体育活动提供足够的安全监护,指导方式基本适当;
8、所使用的教师教学指导用书经省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集体教学目标基本合理,对大多数幼儿而言具有发展意义。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基本适宜,至少半数幼儿能够有兴趣和参与。教学过程基本合理,至少半数幼儿能够获得有效的学习机会。
七、家长工作和社会服务:
1、重视家园关系,家长工作形式多样(如,家园联系栏、家长会、家访、开放日、亲子运动会等),有计划、有落实、有记录。通过多种途径与家长进行双向沟通,家长有机会参与幼儿园和班级的活动,家长满意率较高;
2、加强与社区的沟通,积极争取社区的支持。充分利用社区资源,为幼儿提供丰富的活动场所、材料及其他教育资源和条件;
3、(加分项目)乡镇中心幼儿园有比较健全的辅导网络,负责指导本乡镇内各类幼儿园(班)或村教学点的业务工作,管理基本规范,指导有一定成效。通过统一的业务培训、集体教研、教学观摩等形式,努力做好本乡镇各类幼儿园(班)的教师培训工作,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4、(加分项目)支持弱势群体子女入学,不断提高针对特殊需求儿童的教育服务水平。凡接收特殊儿童达在园总人数的5%以上、接收贫困儿童或流动儿童达总人数的10%以上,并力所能及地提供针对性的教育服务,可酌情加分。
1、签订协议;
2、支付款项;
3、完成项目、支付尾款。
20-40个工作日。
知企网的报价为知企网的咨询服务费,不包括其他任何费用。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自己管辖权限范围内的等级幼儿园每两年重新审核一次。对审核不合格者给予通报批评或降级处理;
2、等级幼儿园如有下列情形之一,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其限期整改或降级处理:
(1)教育内容与方法违背教育规律,损害幼儿身心健康、造成严重影响的,限期整改;
(2)家长投诉多,经查实存在严重管理问题的,限期整改;
(3)发生重大责任事故,降级1年;
(4)经查实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现象,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降级1年。 降级处理期满后,幼儿园须重新申报等级评定。
3、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每年对各等级幼儿园的办园行为和保教质量进行抽查和督导,并将督查的情况向社会公示,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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