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包含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1、企业注册资本金3亿元以上。
2、企业净资产3.6亿元以上。
3、企业近3年年平均工程结算收入15亿元以上。
4、企业其他条件达到一级资质标准。
一、综合资料卷
1、目录;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含年检记录);
3、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4、企业章程复印件;
5、企业近三年建筑业行业统计报表复印件;
6、企业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含报表附注);
7、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8、近三年企业与银行签订的年度授信协议书复印件;
9、近三年上缴的建筑业营业税税票复印件,以境外工程项目申报的,应提供工程所在地使领馆经商处的相关证明或合同及业主证明的复印件;
10、省、部级以上企业技术(研发)中心或分中心认证的证书或有效核准文件复印件;
11、国家级工法的批准文件或证书复印件;
12、专利的批准文件或证书复印件,受让专利的,以企业提供的受让专利转让确认书、专利证书、专利转让备案等受让文件复印件;
13、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批准文件或获奖证书复印件;
14、主持编制的工程建设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发布通知(或发布令)、封面、目次、前言或引言等资料复印件。
二、人员资料卷
1、目录;
2、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养老保险证明和加盖执业印章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3、企业技术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养老保险证明和加盖执业印章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能够证明本人主持完成的代表工程业绩证明资料复印件,包括: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或总设计师等任命文件,施工或设计工程项目的合同、图纸及竣工证明资料;
4、财务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养老保险证明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
5、工程设计专业技术人员中注册执业人员的、养老保险证明、加盖执业印章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原注册企业和申请资质企业以及原省级执业注册管理部门出具的已申请变更的证明材料;
尚未注册的已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及省级执业注册管理部门出具的已申请初始注册的证明材料;
非注册执业人员的、学历证、职称证书和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主导专业人员的《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调入本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及注册执业人员的原聘用单位解聘证明;
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证明。
三、工程业绩卷
1、目录;
2、工程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3、工程合同复印件;
4、工程竣工报告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书复印件(需包含参与验收的单位及人员、验收的内容、验收的结论、验收的时间等内容);境外工程需出具符合国际惯例的工程竣工文件复印件;
5、涉及到单体(单项、单位)、跨度、长度、高度、结构类型等指标,应提供反映该项技术指标的图纸;
6、涉及到单项合同额、造价等指标的,应提供工程结算单。
四、企业信息化资料卷
1、企业信息化基本情况介绍材料;
2、企业在建项目、竣工项目及停工项目汇总表
1、材料受理;
2、征求意见;
3、专家评审;
4、审查及公示;
5、办理批件。
20-40个工作日。
知企网只是收取咨询服务费。
详见2015年新政策相关细则。
问: 哪些工程属于电力工程范围?
答:电力工程包括火电站、核电站、风力电站、太阳能电站工程,送变电工程。根据企业施工业绩,对承包工程范围相应加以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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