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80号)。
1、有营业执照;
2、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3、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验检疫手段;
4、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
5、有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责任制度;
6、产品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7、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不存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资建设的落后工艺、高耗能、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情况。
1、《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三份;
2、营业执照复印件三份,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覆盖申报的产品;
3、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三份(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重新提出申请的企业);
4、企业现行质量管理手册一份(审查部存)。
注:以上材料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查部及审查中心各一份。
1、申请和受理;
2、企业实地核查;
3、产品抽样与检验;
4、审定与发证。
国家质检总局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符合发证条件的,国家质检总局应当在作出许可决定之日起10日内颁发生产许可证;不符合发证条件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企业发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1、根据原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127号《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收费管理暂行规定》,生产许可证收费包括审查费(含证书费、差旅费和资料费)、产品检验费;
2、审查费:根据财政部、国家计委财综[2002]19号文《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费等收费项目归属部门等问题的通知》,生产许可证审查费为每个企业2200元,同一次审查时每增加一个产品单元加收审查费440元。审查费由企业在申请时向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交付;
3、产品检验费:应按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发放灭火器等产品生产许可证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1994]238号)的规定执行。
4、知企网收取的只是咨询服务费。
问:有效期为多久?
答: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企业继续生产的,应当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6个月前向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重新提出办理生产许可证的申请。
服务评价
好评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