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外国人、外国船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内从事渔业生产、生物资源调查等涉及渔业的有关活动。
1、涉外海洋生物资源调查项目临时申请书;
2、《调查船基本情况表》;
3、调查研究计划;
4、海上船只活动计划(包括调查时间、路线、内容、方法、站位及使用的调查渔具等事项);
5、调查船舶国籍证书(复印件);
6、中方陪同人员或合作单位情况说明(包括单位基本情况和人员名单);
7、中外合作调查的,还需提供合作调查协议。
注:以上材料一式5份。
1、材料受理: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室受理外方申请人(外方单独调查方式)通过外交途径或中方申请人(中外合作调查方式)递交的《涉外海洋生物资源调查项目临时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并进行初审;
2、技术审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政局组织专家进行技术审查,必要时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意见;
3、办理批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政局根据技术审查结果提出审批方案,报经部长审批后办理批件。
20个工作日(技术审查时间不超过3个月)。
此项目不含有官费,知企网收取的只是咨询服务费。
外国人、外国船舶进入我国管辖海域从事海洋渔业资源调查活动审批的项目类型:前审后批。
问:审批内容是什么?
1、申请人基本情况;
2、调查时间、路线、内容、方法及使用的调查渔具;
3、是否危害国家安全;
4、是否妨碍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公约与协定的执行;
5、是否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的海洋生物资源养护措施和海洋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服务评价
好评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