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明确行政审批各环节职责任务,提升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和《关于做好全面实施海洋捕捞网具最小网目尺寸制度准备工作的通知》,特制定渔业捕捞许可证(专项[特许])审批工作规范。
拟申请企业需要具备的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从事渔业捕捞活动,以及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水域从事渔业捕捞活动;
2、经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签署审查意见;
3、渔具和捕捞方法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
4、农业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
渔业捕捞许可证(专项[特许])审批,企业需要提供的资料:
1、《渔业捕捞许可证申请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人户籍证明(复印件, 由项目最初受理机关负责与原件核对并加盖公章 );
3、有效的船舶检验证书、国籍(登记)证书和渔业捕捞许可证(均为原件及复印件);
4、教学、科研等非专业生产单位申请时,需提供项目计划、调查区域及上船科研人员名单等;
5、租用渔船进行科研、资源调查活动时,需提供租用或合作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企业办理渔业捕捞许可证(专项[特许])审批的服务流程:
1、材料受理。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室受理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中央直属单位报送的《渔业捕捞许可证申请书》及其相关材料,并进行初审。海洋捕捞渔船必须通过全国海洋渔船动态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和初审。
2、项目审查。农业部渔业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
3、办理批件。受农业部部长委托,农业部渔业局局长审批后办理批件。
4、办理渔业捕捞许可证(专项[特许]):受农业部委托,申请人凭农业部核发的专项[特许]审批件到所在农业部海区渔政局办理证书。
预计完成时间:
资料提交审核后的20个工作日左右,其中,办理专项[特许]审批件 15 个工作日 ,办理专项[特许]证书5个工作日。
关于渔业捕捞许可证(专项[特许])审批的收费说明:
1、知企网的报价为知企网所收取的咨询服务费的报价,不包含其他任何费用。
2、此审批项目,官方不收取费用。
注意事项: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水域和公海从事渔业捕捞活动,应当经主管机关批准并领取渔业捕捞许可证,根据规定的作业类型、场所、时限、渔具数量和捕捞限额作业。渔业捕捞许可证必须随船携带(徒手作业的必须随身携带),妥善保管,并接受渔业行政执法人员的检查。
专项(特许)渔业捕捞许可证,适用于许可在特定水域、特定时间或对特定品种的捕捞作业,包括在B类渔区的捕捞作业,与海洋渔业捕捞许可证或内陆渔业捕捞许可证同时使用。
1、渔业捕捞许可证(专项[特许])审批,如何进行年度审验?
答:使用期一年以上的渔业捕捞许可证实行年度审验(以下称年审)制度,每年审验一次。
2、企业符合什么条件,才可以年审合格?
答:1、具有有效的《渔业船舶检验证书》和《渔业船舶登记(国籍)证书》,持证人和渔船主尺度、主机功率、吨位未发生变更;
2、渔船作业类型、场所、时限、渔具数量与许可内容一致;
3、按规定填报《渔捞日志》,未超出捕捞限额指标(对实行捕捞限额管理的渔船);
4、违规案件已经结案;
5、按规定缴纳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
6、其他条件符合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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