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规定了我国关于合理利用渔业资源,控制捕捞强度,维护渔业生产秩序,保障渔业生产者的合法权益的相关内容。并规定,国家对捕捞业实行船网工具控制指标管理,实行捕捞许可证制度和捕捞限额制度,渔业捕捞许可证、船网工具控制指标等证书的审批和签发实行签发人制度。农业部主管全国渔业捕捞许可管理工作。农业部各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分别负责本海区的捕捞许可管理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审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
3、《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2002年农业部令第19号颁布,2004年农业部令第38号第一次修订,2007年农业部令第6号第二次修订)
4、《关于做好全面实施海洋捕捞网具最小网目尺寸制度准备工作的通知》(农渔发[2003]23号)
5、农业部其他有关规定。
企业申请渔业捕捞许可证(临时)审批的必备条件:
1、经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签署审查意见;
2、渔具和捕捞方法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3、农业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渔业捕捞许可证(临时)审批,需要企业提交如下资料:
1、《渔业捕捞许可证申请书》 ;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人户籍证明(复印件, 由项目最初受理机关负责与原件核对并加盖公章 );
3、有效的船舶检验证书、国籍(登记)证书和渔业捕捞许可证(均为原件及复印件) ;
4、因传统作业习惯申请跨海区作业时,需提供申请人所在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教学、科研等非专业渔船从事捕捞作业时,需提供项目计划、调查区域及上船科研人员名单等。
企业申请渔业捕捞许可证(临时)审批的服务流程:
1、材料受理。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室受理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中央直属单位报送的《渔业捕捞许可证申请书》及其相关材料,并进行初审。海洋捕捞渔船必须通过全国海洋渔船动态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和初审。
2、项目审查。农业部渔业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3、办理批件。受农业部部长委托,农业部渔业局局长审批后办理批件。
4、办理渔业捕捞许可证(临时):受农业部委托,申请人凭农业部核发的审批件到所在农业部海区渔政局办理证书。
企业申请渔业捕捞许可证(临时)审批的预计完成时间:资料准备齐全后的30个工作左右。
关于渔业捕捞许可证(临时)审批的收费说明:
1、知企网的报价为知企网收取的咨询服务费的报价,不包含其他任何费用。
2、本项目审批,官方不收取审批费。
注意事项:
适用于许可临时从事捕捞作业和非专业渔船从事捕捞作业。
1、此项审批官方收取费用吗?
答:此项审批官方不收取费用。
数量 |
数量 |
数量 |
数量 |
服务评价
好评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