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1996年国务院第193号令公布);
2、《外汇指定银行办理结汇、售汇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2]第4号)。
金融机构。
1、申请报告;
2、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银行资本金或营运资金的本外币转换的批复文件。
1、申请;
2、受理;
3、审批。
二十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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