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要运用到实际生产,是需要经过研发,试验,投入市场试验,确定技术的成熟后,才可以申请作用,成果转化其实就是指把技术生产化,作用化。技术创新是国家科技创新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通常所说的科技成果和转化问题应是把科研成果及时转化为技术,将它推广、应用到企业中去,使其成为产品化、规模化的工作。因此,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是经济发展真正转到依靠科技进步轨道的一个重要课题。
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可以申请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
1、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
申请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的项目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项目具有国内先进及以上技术水平,知识产权明晰;
2、项目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汽车、新能源、航空航天、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范围;
3、项目实际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以实际年度计算,下同)的年均销售收入在500万元以上。
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每年认定一次,申请认定的企业应提交以下材料:
1、《北京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申请书》;
2、关于企业历史沿革以及主营业务、人员构成、技术创新、市场销售等方面情况的简介材料(不超过3000字);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
4、经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
5、经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专项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体现项目实际投资额、近三个会计年度的项目销售收入,并列明项目实际投资及销售明细;
6、项目实施应具备的固定资产证明、房屋产权或租赁证明(复印件);
7、项目知识产权证书、技术查新报告、产品检测报告、用户使用报告等其他与项目相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8、对于特殊行业的项目应当符合国家的相关行业管理规定,符合国家和本市环境保护要求,并提供相应的行业许可证明(复印件)。
1、市科委按照申报条件查验申请材料。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向企业出具受理决定书。(申请材料不符合条件但可以现场更正的,允许企业现场更正;不能现场更正的,10个工作日内向企业出具材料补正通知,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市科委在受理工作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
3、认定小组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和当年专项资金预算规模,提出拟认定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名单,在市科委网站公示10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认定小组核实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市科委按照科技计划专项管理程序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自资料准备齐全送交市科委审核,申请材料符合市科委的要求,市科委在受理工作结束后的30-35个工作日可完成。
1、知企网的报价为知企网的咨询服务费,不包括其他任何费用;
2、此项目审批官方不收取任何费用。
申报材料一式5份,A4纸打印或复印,左侧胶装成册,在申报材料封面和右侧骑缝处加盖企业公章,同时需要申报材料的电子版(或光盘)。
1、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申报的特殊要求?
企业每年只能申请认定一个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同一项目不能在同一个市重复申请财政资金支持。并且2012年以来(含2012年)已获得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的企业不能申请2015年度项目认定。已获得本市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能申请认定。
服务评价
好评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