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依据:汇发[2004]6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跨国公司非贸易售付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符合《通知》规定条件的跨国公司及其境内关联公司,需办理《通知》规定的非贸易项下的售付汇手续,持以下材料向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分局申请: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书;
2、商务主管部门批准公司设立的文件、营业执照以及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正本及复印件;
3、其境外关联公司名单;
4、外汇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企业持上述材料向外汇局申请,经所在地外汇局审核,对于符合条件的,由所在地外汇局出具核准文件。 跨国公司及其境内关联公司办理《通知》规定的非贸易项下的售付汇手续时,持外汇局出具的核准文件以及《通知》规定相关证明材料向外汇指定银行申请,经真实性审核后,由外汇指定银行为其办理非贸易项下的售付汇手续。
20个工作日。
知企网收取的只是咨询服务费。
服务评价
好评度